(一)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保留学籍(入学资格)。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2.提前毕业入伍。对上半年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班生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并结合本校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为其入伍提供便利;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校毕业班生,高校在其入伍前要提前组织考试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且达到毕业要求的,应当准许其毕业,并在当年及时发放毕业证,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应当授予学位证。
3.享受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4.鼓励企业员工参军入伍。入伍前是国有企业人员,退役后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二)服役期间保障政策
1.家庭优待。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人民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的家属按照规定享受军属优待。
2.依法优待。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医疗、金融、交通、参观游览、法律服务、文化体育设施服务等方面享受优待政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部队体系医院免费医疗保障,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享受优惠医疗服务。
3.选改军士。入伍前为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可以优先选取军士,大专毕业生直接选改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改为中士第二年。
(三)成才进步:
1、报考军校。
①学历要求: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②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含上半年入伍可以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班学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至当年1月1日);③服役时间: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军队体检合格,个人历年的考核结果和年度军事训练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2、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
①学历要求: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其中,本科毕业的,应当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应当是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学历的毕业生;②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截至当年1月1日),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止当年1月1日);③其它推荐条件:入伍满1年、不超过3年(截止当年6月30日),并符合提干有关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优先推荐提干:(1)中国共产党党员;(2)“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者“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相关专业毕业的;(3)所学专业为军队建设急需的;(4)担任过建制班班长半年以上(截至当年6月30日);(5)专业技术尖子;(6)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7)体育运动队骨干。
3、优秀士兵保送入学。
①学历要求: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②政治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③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5岁,其中,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学位的(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毕业班大学生,入伍当年正常毕业且取得学历学位的符合提干学历条件),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不超过29岁;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至当年1月1日),中士以下军衔,服役满1年、不超过8年(截至当年6月30日),并符合保送入学其他有关条件;④在战备训练、教育管理和执行任务中表现突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或者获得1次二等功以上、2次三等功奖励,或者相应层次表彰,或者系获得军队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课题主要负责人;其中,获得1次战时三等功的,驻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或者一类、特类岛屿部队的优秀士兵获得1次三等功的,可以视为符合本款条件。
4、选改军士。义务兵选改为军士,通常应当服现役满2年。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具备《军士暂行条件》规定的军士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前参加军士选改:①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②获得四等战功、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相应层级表彰的;③担任班长职务的;④取得与拟选改岗位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中级技能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⑤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⑥再次入伍的。选拔补充为军士的,首次授予军衔通常授予下士军衔;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士兵、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的军士、再次入伍士兵等,根据其学历层次、工作经历和服现役时间,可以授予中士以上军衔。大学就读时间与以往服现役时间视为服役时间。
(四)退役相关政策
1.退役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2.考研优先。全国每年单列安排8000名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安置政策。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军士退出现役,服役期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县(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4.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食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