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十六届戏剧大赛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直艺术单位:
河南省戏剧大赛是我省最具影响力的品牌艺术赛事活动,长期以来广受业内和社会各界好评。为进一步促进我省舞台艺术的繁荣和发展,不断推出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和艺术人才,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辉煌篇章,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拟举办河南省第十六届戏剧大赛。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现近年来我省戏剧艺术传承创新的优秀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奋力谱写中部地区崛起新篇章。
二、主题
戏剧艺术的盛会,人民群众的节日
三、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许昌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四、举办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8月
地点:许昌
五、参评范围和条件
1.参评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紧扣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弘扬黄河文化等重大主题和时间节点,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经验。
2.参评对象为省内各种所有制艺术表演团体。
3.参评作品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等大型舞台艺术作品。
4.省市级文艺院团的参评作品,应为2021年第十五届河南省戏剧大赛以后新创作、改编或移植的作品。同等条件下,鼓励原创作品和现实题材作品;县级和民营文艺院团的参评作品,新创作、改编或移植、复排传统作品均可。
5.参评作品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好作品的政治导向关和价值导向关。参评作品应是各地、各单位的重点作品,鼓励作品舞美简朴、回归艺术本体,鼓励作品题材、风格和样式多样化,鼓励本地区、本单位人员担任主创、主演。
6.参评作品的主创、主演报送材料时,要和申报表、节目单、视频、现场演出人员相一致,不得更改。已入选大赛的往届作品,不得再次参评。凡在著作权及演出版权等方面有争议者,一律不得参评本届大赛。
六、评奖程序
本届大赛分初评、终评两个阶段。分省市级专业院团组、县区级及民营院团组两组分别进行比赛,终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初评。由各省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初评工作,严把初评作品意识形态关,对政治导向存在问题的作品实行一票否决。初评后,各省辖市推荐市级文艺院团作品1部、县区级文艺院团作品1部、民营文艺院团作品1部。省直艺术单位、省级民营艺术表演团体推荐作品各1部。
各省辖市、省直艺术单位推荐作品直接参加终评。河南省第十六届戏剧大赛承办地推荐参加终评作品的数量,可适当增加。参加终评的作品在报送前,须由各省辖市或单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终评。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组织实施,以评委观看现场演出的方式进行评选,分别评出作品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若干名。
七、报送材料
1.各地初评工作总体情况1份(加盖公章)。
2.申报作品申报表1份(加盖公章)。
3.申报作品剧本2份。
4.申报作品导演阐述2份。
5.申报作品节目单20份。
以上材料以纸质形式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U盘)。
6.申报作品要求高清影像(须配字幕,不带观众的专业级视频资料),剧照5张,以U盘(2个)形式报送。
八、报送时间和地点
1.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2.申报受理单位: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郑州市健康路143号)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解冬 0371-65906863 杜娟 0371-65907925
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明巧玲 0371-63913192 1360769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