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2021年1月1日以来,首次来我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在海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技师职业资格),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其中符合“江苏省人社厅官网”申报条件的人才请参照第二条第一款内容进行申报。
2022年1月1日以来,首次来我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在海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或高级技能人才(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
相关说明及要求
1、人才津贴的发放是我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遵守“谁发放、谁申报、谁盖章”的原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不遗漏。
2、所有申报人才应在文件规定的申报期内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3、线上申报由申报对象自主申报,申报成功后人才津补贴直接发放至申报人才本人的社保卡中,请务必在提交申请前确认社保卡处于激活状态并开通金融功能。
4、线下申报材料由单位按照申报对象分类整理后申报,所有申报材料要真实可信。申报材料必须于2024年3月31日前报区人才服务中心。申报人数超20人的单位,请提前预约。地址:海门街道北京中路600号行政中心四楼0413室。联系电话:0513-82102677,邮箱:hmrcj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