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机动车变更车身颜色如何备案
一、备案时间
先改颜色后备案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六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二、备案流程
在机动车所有人将车辆变更车身颜色10日内,携带业务办理以下所需材料前往车管所,交验机动车,在业务大厅办理、缴费。
备案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标准照片(可现场采集)
5.车辆识别代号拓印摸(限异地车辆变更颜色的,可现场采集)
注:此业务可代办,如需代办,还需提供:
1.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授权委托书(车主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