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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银行一年内四名高管落马,原董事长被指肆无忌惮大搞家族式腐败

时间: 2022-12-03 22:00:33

江西银行一年内四名高管落马,原董事长被指肆无忌惮大搞家族式腐败

撰文 | 刘艺龙

11月2日晚,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晓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政知君注意到,今年以来,江西银行已有4位高管先后落马,且多人互为上下级。

严重违背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陈晓明,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江西峡江人,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


陈晓明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陈晓明一直在银行系统工作,曾先后担任南昌市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副董事长,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2015年12月,他出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次年5月,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据江西银行2020年度工资分配信息披露公告显示,陈晓明2020年度税前薪酬193.5万元(不包括保险、公积金等)。

2022年2月,陈晓明被免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职务,辞去董事长职务,一个月后,他被查。

此次陈晓明的双开通报措辞严厉,其被指:

  • 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严重违背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背离服务实体经济要求,罔顾金融风险,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 长期弃守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江西银行视为“私人领地”,自立规矩、自行其是,任人唯亲、排斥异己,严重污染所在单位政治生态;

  • 政绩观扭曲,好大喜功;

  • 道德败坏,品行恶劣,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 大搞家族式腐败,肆无忌惮,为亲属入职金融系统、开展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纵容甚至帮助亲属进行违纪违法活动;

  • 利欲熏心,极度贪婪,擅权妄为,视国有金融资产为个人“掘金池”,把金融贷款审批权力当作敛财工具,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落马高管互为上下级关系

公开信息显示,江西银行总行位于江西省南昌市,于1998年2月成立,彼时名称为南昌市商业银行,前身为40家城市信用合作社。

2008年,南昌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南昌银行吸收合并景德镇市商业银行,更名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此后,2018年6月,江西银行作为江西省唯一一家法人银行正式在香港上市,成为江西省首家上市金融企业和江西省实施“映山红”行动以来在境外上市的首家企业。

政知君注意到,包括陈晓明在内,今年以来,江西银行已有4名高管落马:

  • 5月,江西银行在港交所的公告显示,江西银行副行长、董秘徐继红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8月,江西银行萍乡分行原行长冯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 11月,原南昌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黄文杰主动投案。

落马的高管中,陈晓明、黄文杰、徐继红,曾分别担任过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三人共事时间长达十多年。

黄文杰,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大学学历,会计师,他曾任南昌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5年12月至2018年2月,黄文杰在江西银行工作,2018年2月起出任江西银行资深顾问,直至2022年2月退休。

陈晓明于2006年任南昌市商业银行行长,当时黄文杰任行长助理。陈晓明在2012年当上南昌银行董事长、行长,彼时黄文杰任副行长。


徐继红 资料图

徐继红于1998年南昌商业银行成立时加入,担任南昌商业银行一家支行的行长并于2006年9月晋升为南昌商业银行董事会秘书;自2008年4月起,徐继红担任南昌银行副行长。

南昌银行更名江西银行后,2018年5月,徐继红担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委员。次年,他履新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9月,江西省委第五巡视组向江西银行党委反馈巡视情况时强调,江西银行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偏差,全面从严治党偏松偏软,党建工作意识淡薄。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转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江西银行分行也有人落马

江西银行的问题不仅出现在总部,其分行也发现问题。

今年8月,江西银行萍乡分行原行长冯亮被查。

冯亮曾先后担任南昌银行萍乡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江西银行萍乡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2019年3月,他被解聘职务,调整为江西银行资产保全部离岗专职清收员。

今年10月,冯亮被双开。官方称,其奉行“圈子文化”,刻意揣摩讨好上级,一心谋求挤进上层“圈子”,甚至不惜违背底线;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无视禁令,我行我素,大肆收受礼品,频繁接受宴请;在单位大搞“一言堂”,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束之高阁,决策随意,十足的“一霸手”;“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多名服务对象合伙投资经商,投资失败后利令智昏,贪婪无度;对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规章制度视而不见,明目张胆违反银行禁令多次为他人提供担保,违规安排下属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靠银行吃银行、靠贷款吃贷款”,内外勾结,任性用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方面谋利,安排下属违法发放巨额虚假贷款,并大肆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此外,江西银行分行存在的受贿问题曾被纪委通报。

今年9月,江西省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江西银行红谷滩支行原党支部书记、行长付筠于2016年至2017年,多次接受贷款客户安排的宴请、礼品、旅游活动等,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付筠受到“双开”处分;2020年9月,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资料 | 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中国经济周刊 每日经济新闻 央视新闻 人民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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