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青年驿站入住公约(新泰市青年驿站入住公约公示)
新泰市青年人才驿站入驻公约:
一、入驻人员应为在校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一年以内的毕业生;身体健康,无出境史、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并提供7日内核算检测证明,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未申请入住过本青年驿站者(原则上每人只可申请入住1次)。
二、入住人员需提前3天向驿站提出入住申请,待驿站对上核实批准后方可查询结果。符合入住条件后于当日19:00前办理入住,逾期即视为放弃,将取消本次入住资格。入住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驿站报到登记,经管理人员同意后,当场签订入住公约,方可入住驿站。房间、床位由管理方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房、调床。
三、入住人员要爱护驿站内的公共财产,不损坏、不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进一步措施。
四、严禁高空抛物,讲究公共卫生,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洗手间、下水道不准乱扔杂物、纸张等以防堵塞,其不遵守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讲究个人卫生,个人物品须摆放整齐,不乱扔乱放、妨碍他人或影响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空调温度设置过低等浪费现象。
六、入住期间,个人财产及贵重物品由本人自行保管好,出现丢失等情况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七、驿站内应保持安静,严禁高声喧哗或发出噪音,22:00后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八、驿站内禁止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在驿站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取消住宿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如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九、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等(除驿站配备的电热水壶外)。住宿期间,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关好门窗、水电,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由于不可控因素导致的伤亡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十、入住时间最长不超过3天,如确有需要,应向驿站管理人员申请续住(续住期间费用自理)。离开时须按要求办理退房手续。逾期未办理退房并劝说无效者,驿站将采取强制措施并列入失信黑名单。
十一、入住期间将按照每天100元的标准收取押金,退房时查房无误押金将原数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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