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银行的统一安排,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承担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以下简称京剧币)的余量兑换工作,现就发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兑换期限
京剧币余量兑换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12月14日,其中2023年12月9日-12月11日为公众个人兑换期,网点仅受理公众个人兑换;12月12日-12月14日如京剧币仍有剩余,网点同时接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个人和单位同时提交兑换申请时,优先办理个人兑换。此次余量兑换,各类单位团体均可申请兑换。
兑换时间为09:00-17:00,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兑换业务。
兑换网点及额度
兑换方式
本次京剧币余量兑换全部采用现场登记信息后直接兑换的方式,遵循“先到先得,兑完为止”原则。每人兑换限额为20枚,单位团体兑换不设限额,以不超过我行余量为原则。个人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如代他人领取京剧币,需持代领人及被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且代领人数不超过 5 人。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单位团体办理兑换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说明兑换数量和用途),并出示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办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