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面消防安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集中开展“九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1.“九小场所”。指购物、餐饮、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
2.出租屋。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或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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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治内容
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有关监管责任,重点整治,特别要求固定场所是否张贴“九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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