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德阳市城区城镇垃圾处理费由德阳市自来水公司代征。具体事宜如下:
一、委托代征范围及对象:
1.委托代征范围包括市自来水公司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城市居民和单位,不含个别区域。
2.对象包括安装自来水“一户一表”的城市居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商业网点等。
二、收费标准:
1.城市居民:每户每月8元。
2.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每人每月2.5元。
3.宾馆餐厅、饭店、火锅店:每桌每月8元。
4.固定商店:每平方米每月0.8元。
5.其他收费标准详见资料。
三、减免对象:
下岗职工、城市低保对象、民政救济人员可以凭有效证件到市自来水公司客服大厅申请免缴城市居民城镇垃圾处理费。
四、缴费方式:
1.城市居民应缴纳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可以通过市自来水公司网上营业厅、微信生活缴费、支付宝生活号等方式缴费。
2.单位缴费人可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或按月随水费一并向市自来水公司缴纳。
五、其他说明:
1.2024年1月1日起,原代征单位不再代征城镇垃圾处理费,2023年度费用将继续由原代征单位代征。
2.单位和个人应按费源信息核定的费额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申报缴纳。
3.如对标准有异议,请咨询德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缴费方式不清楚,可咨询德阳市自来水公司。
六、联系方式:
德阳市自来水公司:电话0838-6660699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电话0838-2495188
德阳市税务局:电话0838-69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