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奖励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对2024年春风行动期间(2024年1月25日至4月8日)为我区企业新引进5名以上员工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一)申报对象
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2024年1月25日至4月8日期间,为我区企业输送首次来区就业5名以上员工,且在接收企业办理社会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满3个月以上。
(三)发放标准
1000元/人,每家机构享受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五)申报资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24年南通开发区春风行动期间推荐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1)、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2024年南通开发区春风行动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2);
3.委托招聘(服务外包)合同(协议书)、向用人单位开具的代招管理费或外包服务费发票等材料;
4.《南通开发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附件3)。
(六)受理审核
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服务中心(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二楼2号窗口,咨询电话:85986021),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区人社等相关部门审(复)核无误并公示7个工作日后,将补贴资金打入申报单位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