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太原调度令管控措施至11日24时(太原最新调度令)
11月8日中午,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2-2023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第3号调度令。
01、空气质量情况
8-10日,高压后部,南风、西南风为主,湿度较大,8日夜间可能有弱降水,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预测我市空气质量持续中重度污染;
11月11-13日,高压控制,3-4级偏北风,11日有明显降水过程,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好,预测我市空气质量为2级良。
02、积极做好以下应对措施
从11月9日0时至11月11日24时,延长第2号调度令管控措施。
★ 工业源减排
1、错峰生产要求。对美锦钢铁、太钢、太钢东山石灰石矿提出减排要求。除绩效评级为 A 级企业外,其余砖瓦窑、耐火窑停产(污泥处置等豁免企业除外);B 级以下(不含)石灰生产企业停产(减排清单中生产脱硫剂的豁免企业除外)。
2、重点企业污染控制要求。清徐县美锦、梗阳、亚鑫焦化焦炉烟囱排放达到超超低排放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5、10、40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综合减排20%目标。
3、对发电企业燃煤机组、燃气电厂、热源厂燃气锅炉均提出主要污染物浓度排放要求。
★ 面源污染管控
1、持续做好散煤清零和劣质煤收缴,组织开展清洁供暖“回头看”“禁煤区”燃用煤制品专项检查,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边村燃煤污染检查,坚决杜绝散煤复烧。
2、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柴草等行为。
★ 扬尘源污染管控
1、道路清洁采取湿扫措施,加严喷雾降尘、道路洒水和冲洗作业时间控制,在原作业时间段加严1小时。除晴朗天气下12:00-16:00时间段,非晴朗天气下、晴朗天气下其它时间段停止喷雾降尘、道路洒水和冲洗作业。
2、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未达到要求的工地停止户外施工。
★ 移动源污染管控
1、国五以下(不含)中重型柴油货车、国五以下(不含)渣土车辆(不含污泥运输车)停止运输。
2、除“绿标”外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3、针对煤矿、非煤矿山、物流园区,以及涉大宗货物运输的工业企业和施工工地,持续开展在用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4、加强车用油品和尿素达标监管,对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油箱、尿素箱进行抽样检测,发现超标现象立即组织开展溯源,查处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及上游非法炼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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