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三河市招聘疾控中心流调人员最新公告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市卫健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流调人员50名(男性40名、女性10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犯罪记录和违纪行为。
2.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3.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8日以后出生,月、日以发布招聘公告日期为准)。年龄可放宽到39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的人员;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学历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统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聘后管理八个步骤实施。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原则不能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则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经卫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1.发布公告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4日,在三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本次统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9日9:00至2022年10月14日17:00
(2)报名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142
咨询电话:0316-7155333;0316-7155337
(3)上传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
(4)审核时间2022年10月9日9:00至2022年10月14日18:00(5)打印笔试准考证务必于2022年10月15日上午8:00至10月15日下午2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并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3.考试
(1)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6日上午8:30-11:30。
(2)笔试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承诺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现场核酸检测,佩戴口罩,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3)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成绩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主要参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相关专业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4)进入面试人选
10月18日公示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1.5的比例确定,按照比例计算出小数的全部进位处理。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少数民族考生、医学院校毕业考生、法律专业考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6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务必于2022年10月20日上午9:00至10月21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
(3)面试地点卫健局四楼会议室
(4)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人员担任,每场面试评委组成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5)面试要求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和面试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方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5.资格审查及考察
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由三河市公开招聘卫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2022年10月24日-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到市卫健局三楼会议室参加资格审查和考察。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纪违法等情况。
6.体检
体检时间:2022年10月26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7.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8.聘后管理和待遇
市卫健局、疾控中心、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市卫健局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聘用制合同流调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与聘用制合同流调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办理工资发放、档案工资调整、社会报销等相关手续。
聘用制合同流调人员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保险)、事业、工伤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工资发放标准参照三河市事业在编同级人员执行。工资测算由卫健局协助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财政部门落实资金。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等基数和比例,按我市事业在编标准执行。聘用制合同流调人员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二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方可按合同约定办理辞职手续。一年合同期满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由卫健局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公开招聘工作,妥善处置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卫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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