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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做好返乡人员防疫政策咨询的通知

时间: 2022-10-19 06:09:11

涞源县做好返乡人员防疫政策咨询的通知

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人员防疫政策咨询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新春佳节,外地返涞人员增多,尤其是从北京、天津等直辖市返回人员电话咨询政策的数量激增,各乡镇外来人员主动报备电话务必要保持畅通,做好返乡人员防疫政策的解释解读,避免产生网络舆情及投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落实管控

  1、“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1)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次密接人员;

  (2)中高风险地区点位人员;

  (3)接触新冠病毒检测阳性的冷链食品、邮件等物品,有被感染风险的人员;

  (4)大数据推送的“时空伴随者”,经流行病学调查不能排除被感染风险的人员;

  以上四类来(返)涞人员,到县后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期间每2天一次核酸检测;完成“三件套”检查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解除集中隔离。解除隔离后继续落实1人1户居家隔离,足不出户,每3天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1人1户隔离要求的,继续集中隔离7天。

  2、“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的来(返)涞人员,到县后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脱离危险地区起开始计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要求1人1户、足不出户,每3天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要进行集中隔离。

  3、“14天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区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保。到县后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以脱离危险地区起开始计算),每3天一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注意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聚餐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空间密闭的场所。

  4、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

  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涞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来涞,到县后24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和第7天1次核酸检测。

  5.已在涉疫地区“集中隔离期满14天”的人员

  涉疫地区来(返)涞人员,若已在当地集中隔离期满14天,由所在单位、学校或社区开具相关证明,证实其集中隔离已满14天,持48小时核酸监测阴性证明,抵涞后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以解除集中隔离日期起开始计算)。

  二、返回主动报备

  外地来(返)涞人员提前二天向所在社区、农村进行返程报备,告知14日内外地活动史、活动轨迹等信息,配合落实防控调查和管控措施等要求.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旅居史,与密接、次密接接触史,其他风险环境场所暴露史的,造成疫情传播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要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尤其是外出来(返)涞人员,更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表现,不带病上班、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打网约车、不自行购买药物,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按规定就医,配合开展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向医生告知活动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

  四、加大宣传力度

  卫健局制作并提供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防疫管控政策的宣传资料,印制各类公告、提醒等,广泛宣传。宣传部通过多种方式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各乡镇、各分包小区单位将通知、提醒等在辖区内显著位置张贴,通过大喇叭、宣传车等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营造全民防疫的良好氛围。

  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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