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和幼儿园托育服务征求意见稿
宁海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和幼儿园托育服务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双减”政策,宁海县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制订了《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段学校课后服务和幼儿园托管服务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于2021年9月全面实施,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朋友通过留言、来电、来信等方式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0574-65259616
联系邮箱:704640327@qq.com
来信地址:宁海县人民路290号宁海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07室
一、工作原则
——对象全覆盖。在家长、学生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起覆盖幼儿园、小学、初中的课后服务体系,做到能收尽收,面向全体,满足家长、学生需求。
——主体全协同。整合全社会育人资源,建立以学校(幼儿园)在职教职工为主体、社会专业人士共同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实现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
——五育全融合。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将课后服务作为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延伸,教育引导学生增长知识见识、增强综合素质。
——成本全公益。坚持公益性、低成本原则,强化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建立政府兜底、家庭和社会合理承担的成本分担机制。
——培养全链条。结合学校特色,精心设置课后服务课程,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推进因材施教,提供适合的教育。
二、服务内容
1.初中课后服务主要内容。初中课后服务以教学日下午放学后托管和晚上开设自习班为主。学校提供学生自主学习的场地和条件,同时开展对学生的自习指导,包括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自主复习预习、自主阅读学习、教师答疑辅导等。下午放学后托管覆盖全学段,托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各单位正常下班时间。晚自习先在八、九年级推行实施,七年级可结合八、九年级开展情况逐步实施。晚自习结束时间原则上夏令时不迟于20:30,冬令时不迟于20:00。寄宿制初中应在学校作息时间熄灯前1小时结束。学校将为参加晚自习的学生配套提供晚餐服务,供学生自愿选择。为缓解校门口交通压力,保障学生安全,可以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实行分批放学。
2.小学课后服务主要内容。小学课后服务以放学后托管为主,可采取“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模式。基本服务包括看护、指导完成作业、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与答疑等。拓展服务指学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等丰富多彩的项目,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托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各单位正常下班时间。各校可根据年段实行分批放学,农村学校可结合地方实际确定托管服务结束时间。
3.幼儿园托管服务主要内容。幼儿园托管服务包括教学日放学后托管和寒、暑假托管服务,以游戏为基本组织形式,活动以符合幼儿身心特点、利于良好品性养成的内容为主,如创意美工、趣味绘本欣赏、折纸活动、韵律游戏、经典诵读等。幼儿园在完成规定时间的基础上,可根据家长需求和自身实际提供留园看护。
4.双休日校园开放日主要内容。各初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面向全体初中学生提供双休日学校开放服务。开放日主要内容包括: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与答疑、补短提升,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各类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等。原则上每周六半天(或一天),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自行决定。
5.寒、暑期托管服务主要内容。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承担学生寒、暑期托管服务责任,为学生创设丰富多彩的假期生活环境。假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充分享受假期生活。学校应确保场馆安全的前提下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学校儿童之家等各类资源设施供学生使用。同时可以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成长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假期作业个别辅导等服务。假期托管服务可分期安排。
三、课程建设
1.做好课程开发。各校要把课后服务课程建设作为日常教学的有益补充和延伸,根据自身办学理念、禀赋特色,开发主题式、菜单化课后服务课程,做好组织实施。
2.用好课程资源。整合全县教研资源,统筹推进“线下+线上”两类课程建设。聚焦五育融合,开发建设素质教育课程包。同时用好国家、省、市、县课程资源开展线上学习。要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线上学习资源,不得影响正常休息和睡眠。
3.管好课程实施。学校(园)要坚持作业管理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科学划分时间占比,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科学性、有效性。鼓励建立以社团、兴趣小组为单位的课程实施模式,引导学生根据自身需求,跨年级、跨班级,自由选择,走班上课。
4.购买社会服务。确因学校(园)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培训机构需在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白名单”中选择,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办班。
四、师资管理
1.建立“1+X”课后服务师资库。以课程需求为导向,建立以在职教职工为主体、社会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稳定性高、专业性强、素养好的师资队伍。可聘请专业院校教师、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五老”人员、能工巧匠、“非遗”传承人、大学生和志愿者等人士参与课后服务,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
2.加强课后服务师资队伍管理。学校(园)要综合考虑教师岗位职责、学科专业和实际工作量等因素,合理安排、科学配置,鼓励和支持教师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学校(园)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或调休,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要相应配齐配足管理干部、卫生保健人员、保安等参与管理。教职工加课后服务的表现要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拟聘请的社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要依法规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严禁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3.做好课后服务师资薪酬补助。在核定义务教育段教师绩效工资时,要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也不纳入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校外人员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学校(园)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落实学校(园)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按照要求制订本校(园)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做到“一校(园)一策”。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和幼儿园托育服务自2021年9月开始全面实施,确保足额满足学生需求。高中段学校可参照初中学校,开展各类课后服务工作。
2.明确部门职责。教育部门统筹协调课后服务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发改部门要依据职责权限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人力社保部门要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民政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及志愿者服务队伍;公安部门要加强课后服务时段校园及其周边的治安保障;交警部门要保障课后服务时段的交通秩序等。
3.强化经费筹措。进一步强化课后服务经费筹措和保障,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保障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费可使用财政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课后服务课程建设等。课后服务性收费应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并向社会公布。费用收支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市场监管、审计等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应予以减免。
4.加强规范管理。学校(园)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等事项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学校利用课后服务名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讲授新课,严禁学校违规收费,对学校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依规查处公办学校教师的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对查实的违规教师要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和解除聘任关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参与或组织实施园内托管服务,坚决禁止幼儿园借托管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
5.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预案备案制度,各校(园)要系统制定安全预案,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障范围要覆盖学生全部在校时间。要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等形式,明确权利义务,保障各方知情权。要加强课程内容审核,确保思想政治安全。要做好各类人员出入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要做到餐食监管到位,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6.做好宣传引导。要向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广泛深入宣传“双减”政策和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及时总结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最佳实践的宣传推广。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全社会更好地理解支持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确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
7.强化督导评估。建立家长监督机制,各校要定期组织家委会、家长会进行满意度评价,自觉接受家长的监督。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机构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方案及执行情况。县教育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各校开展的课后服务进行督查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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