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淄博建设的实施意见
主要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建立并完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编制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科普巡讲和线下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健康防病意识,引导群众形成早查体、早预防、早干预的健康管理习惯。开设电视、报刊等健康栏目,加强电视、报刊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管。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力度,提升健康促进示范区县创建质量和水平。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的积极性。运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帮助人民群众学习、了解、掌握有关维持健康、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主动健康意识。
(二)合理膳食行动。
贯彻《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国办发〔2017〕60号),组织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行动,教育引导居民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全市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人群主要消费食物及地方特色食品成分监测,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完善社区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开展中小学生、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合理膳食服务指导。
(三)全民健身行动。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规定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提升改造,实现百姓身边10分钟健身圈。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实施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弱势群体等非医疗健康干预。大力推动科学健身,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基层,加大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迎新年、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主题系列活动,推广普及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体育项目。创新组织形式,统筹赛事活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策划举办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网络“云赛事”活动,构建以市、区县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市级出品牌,区县有特色,协会创精品”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
(四)控烟行动。
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提倡无烟文化,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引导个人、家庭和社会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2022年底前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建成无烟机关、无烟学校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控烟立法(修订)工作,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城乡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对发现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把心理健康知识多渠道融入群众文化生活,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能力。设置监测点,开展大气污染对人群的健康风险评估、公共场所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为环境风险管理和健康管理提供依据。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卫生城镇创建力度,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水平。实施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医院等健康细胞工程,推进健康城市、健康区县和健康村镇建设,全力打造健康环境。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通过组建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专科联盟,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加快推进淄博市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持续巩固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产前筛查等出生缺陷三级防控措施。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开展关爱儿童健康生活进家庭、进社区、进托幼机构、进医疗机构的“四进”活动。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规范开展高危儿筛查、监测、干预及转诊服务。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强化培训与指导。加强儿童常见病防治,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适宜技术。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按照国家标准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坚持“教会、勤练、常赛”的体育工作模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养成终身体育意识。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推动健康学校建设,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锻炼习惯。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探索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评选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规范落实防控措施。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完善职业病防治标准体系,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研究制定淄博市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市矿山、冶金、化工、建材(水泥、陶瓷、耐火材料、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等粉尘危害严重的行业)、汽车制造、铅酸蓄电池生产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持续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及风险评估。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以满足全市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新机制,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建设,努力打造服务模式智慧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品牌高端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级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实施“三减控三高”项目(即减盐、减油、减糖,控制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对发现的高危人群规范进行临床诊断和分级管理。建立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护网络,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自救互救技能。修订完善《淄博市院前急救管理条例》,推进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在人员密集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以三级医院为核心开展胸痛中心建设,打造“30分钟胸痛救治圈”。加强脑血管病规范化诊疗服务体系建设,在国家高级卒中中心的基础上,以二级医院为主体建立卒中防治中心。加强卒中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疗机构的有序衔接,建立完善双向转诊、防治结合、急慢分治、康复一体的诊疗体系。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
加强市癌症中心能力建设,健全完善以市、区县癌症中心为技术支撑的癌症防治综合网络。完善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宣传。加强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加强癌症规范化诊疗,强化癌症筛查、诊断、手术、化疗、放疗、介入等诊疗技术人员培训,制定并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加强对癌症晚期患者管理,推进安宁疗护工作,提高癌症患者生存质量。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规范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实行慢阻肺、哮喘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处方制度,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实现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格检查内容。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呼吸学科建设,制定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规范和质控标准,提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救治水平。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
完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位一体”的糖尿病防治管融合工作机制,构建糖尿病全过程分阶段健康管理体系。普及糖尿病健康教育,加强健康管理,降低糖尿病高危人群的发病率。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实现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提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早期发现和规范化诊疗能力。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技术规范,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为糖尿病患者开展饮食控制、合理运动、规范用药等全过程健康管理指导。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加大公益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各项防治措施,控制病毒性肝炎及相关肝癌、肝硬化死亡率。加大甲肝、乙肝疫苗接种率。对乙肝病毒携带孕产妇实施干预措施,阻断母婴传播,降低新生儿病毒性肝炎患病率。鼓励和支持对易感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动员检测和综合干预,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加大对学生、老年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筛查力度,及时发现结核病人。实施结核病规范化诊疗和全疗程健康管理服务,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加强流感、新冠肺炎监测报告,准确研判流感、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及时发布流感、新冠肺炎疫情预警信息,提高流感、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率,做好人员聚集区域流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加强综合防治和分类救治。
(十六)重大疫情防控行动。
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预防为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生物安全治理和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和能力建设,夯实联防联控基础。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紧急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
(十七)实施“名医基层工作站(室)”行动。
进一步升华延伸“第一村医”帮扶机制,统筹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继续选派名医专家和优秀年轻医生组成医疗服务团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名医基层工作站(室)”,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帮扶。建立基层对口帮扶长效机制,推动引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使基层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
(十八)智慧健康行动。
借助人工智能和5G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围绕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健康管理、医疗卫生服务深度融合,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医疗服务需求。依托“健康淄博”一卡(码)通便民服务平台,逐步完善服务功能,统一建设互联网医院,创建惠民效果佳、示范带动强、在全国领先的“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智慧医疗服务品牌;建设淄博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应急处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建设全市云HIS、LIS、PACK等系统,创建智慧医疗新模式。
(十九)中医药健康行动。
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专科专病,建设中医药专科集群。发挥中医在健康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依托现有资源布局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在其他医疗机构推广中医康复技术,制定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大力开展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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