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有关开发区住建局,滨海区、峡山区建设交通局,保税区建设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企业: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和我市建设行业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住建局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落实主管责任,明确工作重点,以全面做好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进入建筑工地的排查和管控为重点,查找防控工作各个环节的漏洞不足,加强督导检查,补齐短板弱项,严防疫情输入蔓延。
2.全市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多地发生本土疫情的严峻性,认真落实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建办质函〔2020〕489号)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六条管理规定》(鲁建办字〔2020〕7号)要求,把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建筑工地不发生疫情。
二、立即排查,严防中高风险地区疫情输入
3.中、高风险地区劳务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潍。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第一时间抓好重点地区来潍返潍人员摸底排查和社会随访工作。
4.对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潍返潍人员,要立即进行隔离管控,实行“14+3+1”健康管理措施,并上报当地社区。
5.对发现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人员,需要求其出示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三、突出重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6.实行封闭管理。全市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要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施工现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专职人员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职工宿舍、生活区和办公场所应按规定设置,要与外界围挡隔离。
7.强化出入管控。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应采取手机扫码、红外测温、人脸识别等措施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制定外来人员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对材料、设备进场运输车辆、相关人员的消毒和卫生防疫要求,对确需来工地的外来人员,应做好登记、消毒、测量体温和口罩发放佩戴等工作。
8.做好人员管理。严格施工现场人员健康管理,全面掌握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身体状况。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和横向流动,取消室内聚集活动,减少集中组织会议,各类安全教育交底活动人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9.鼓励接种疫苗。更加重视疫苗接种工作,要本着对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广泛宣传接种疫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项目施工人员自觉接种疫苗、提高接种意愿,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引导项目施工人员应接尽接,尽可能地提高接种覆盖率。
10.做好消杀工作。按规范开展卫生清洁、消杀通风工作,保持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全面做好对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每日不少于四次消毒、建立消毒台账,并在消毒点公示消毒情况等工作
11.倡导非必要不离潍。特别是引导群众避免前往境外和境内中、高风险地区。
12.上述政策原则上执行至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清零”。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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