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加强中高考期间市区各类噪声管制通告
龙口市: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市区各类噪声管制的通告
中高考日期临近,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从6月3日至6月16日晚19:30至次日晨6:30、中午12:00至14:00,市区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工业生产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在此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噪声污染。
二、6月7日至10日全天,6月14日至16日全天,考场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禁止工业生产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噪声污染,禁止机动车鸣笛。
三、管制期间,生态环境、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按职责分工,对考场周围各类噪声源实行重点管制,加大对建筑施工活动、工业生产活动和商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凡违反本通告的,生态环境、公安、综合行政执法三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
五、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本通告要求的违法行为予以举报和监督。
(一)生态环境部门具体负责:
工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
举报电话:8514413
(二)公安部门具体负责:
1、交通设施声响装置产生的噪声污染;
2、城市市区未经批准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
3、进行家庭娱乐、身体锻炼以及饲养动物产生的噪声污染;
4、从事装饰装修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
5、擅自在市区范围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造成的噪声污染。
举报电话:110
(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具体负责:
1、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
2、在居民住宅区从事商业贸易、餐饮娱乐等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污染。
举报电话:8950517
龙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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