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关于划定新冠肺炎中风险地区的通告
博兴县关于划定新冠肺炎中风险地区、封控区、 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和《滨州市新冠肺炎疫情“三区”管控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专家组评估,3月2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划定中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现通告如下:
一、中风险地区(1个)
博兴县曹王镇杭屯村
二、封控区(19个)
曹王怡华小区17号楼1单元、曹王怡华小区13号楼3单元、供销社小区1号楼1单元、兴福镇奥驰花园9号楼1单元、博昌花园6号楼3单元、曹王幸福花园2号楼4单元、香驰喜苑15号楼1单元、佳和花园9号楼东单元、华艺亭7号楼2单元、五交化小区3号楼东单元、香驰正苑3号楼2单元、香驰正苑23号楼2单元、县医院家属院2号楼3单元、县医院家属院8号楼2单元、南隅美景新城34号楼中单元、蒲菇小区7号楼4单元、建设局1号楼4单元、花园新城B2东单元、曹王幸福花园4号楼1单元。
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
三、管控区(34个)
安柴村、闫厨村、朱官村、永平村、大韩村、李韩村、东孙村、后唐村、闫家村、小韩村、王海村、曹一村、曹二村、曹三村、西孙村、曹王怡华小区17号楼、兴福镇奥驰花园9号楼、博昌花园6号楼、曹王幸福花园2号楼、香驰喜苑15号楼、佳和花园9号楼、曹王怡华小区13号楼、华艺亭7号楼、五交化小区3号楼、香驰正苑3号楼、香驰正苑23号楼、县医院家属院2号楼、县医院家属院8号楼、南隅美景新城34号楼、蒲菇小区7号楼、建设局1号楼、花园新城B2、曹王幸福花园4号楼、供销社小区1号楼划定为管控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
四、防范区
博兴县除中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防范区。防范区内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开本地;关停棋牌室、酒吧、KTV、麻将馆、桌游室、洗浴场所、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网吧、景区和宗教场所等公共场所;其他公共场所、小区和交通工具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消毒等措施并合理控制人员数量;从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所在地学校开展线上教学,所在地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在保证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经县指挥部评估审核后可开展生产经营。请广大居民在此期间履行公民义务,配合、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为疫情防控所做的贡献。
博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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