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赵孟
备受关注的语音直播平台“伴伴”涉赌案有了最新进展。
近日,“伴伴”其所属公司常相伴(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常相伴公司)多名高管、员工被控开设赌场罪,在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中,警方管辖权问题和公司账户及员工3亿多元资金被划走成为庭审焦点。
图为“伴伴”APP公号截图(图/网络)
常相伴公司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迅速崛起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旗下“伴伴”APP是国内语音房的头部平台,总注册用户量1亿左右。2019年,常相伴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被评为中国互联网成长型企业前20强。
据报道显示,2023年4月17日,广东顺德警方突然对其位于武汉的办公室进行了搜查,取走了企业的公章、银行U盾、营业执照等重要文件,并对公司所有员工进行信息登记。随后,警方刑事拘留了常相伴公司及关联公司的25名员工,其中包括多名财务人员,并将公司及关联公司的全部银行账户冻结。
2023年11月7日,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向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常相伴公司7名高管、员工和7名公会会长及主播。2024年4月9日,该案在顺德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由于争议较大,开庭前召开了3天庭前会议。此次庭审持续10天后休庭,5月7日将继续开庭审理。
界面新闻从涉案人员辩护律师处了解到,此次庭审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顺德警方的管辖权问题,二是警方划走3亿资金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8年10月开始,常相伴公司在“伴伴”平台先后嵌入“开星星”“矿工活动”等概率性游戏,并在主播账号处设置提现渠道。用户在平台上充值获取抽奖机会,通过以小博大概率性游戏获取虚拟礼物,在直播间内将赢取的虚拟礼物打赏给主播。主播收到虚拟礼物后,再支付给用户,从而完成用户充值、抽奖、兑现的赌博链条。
辩护律师朱明勇称,顺德区公安局在立案和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并没有相关人员在顺德区报案,此外,涉案人员中也没有顺德户籍人士,“不仅没有顺德的,没有佛山的,甚至连广东省户籍的都没有。”辩护律师认为,顺德警方并不具有此案的管辖权。
另一个最大争议点是,顺德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出现了极其异常的资金处理方式,引发外界对其“逐利执法”的担忧。
中国经营报引述庭审记录称,在侦查阶段,顺德公安在控制公章、银行U盾、财务凭证、主要服务器后,公安人员还将分别羁押在南海区、三水区两地看守所的财务人员提到一起,要求财务人员将常相伴公司及关联公司银行账户资金3亿余元全部转入顺德公安分局的账户,其中公司股东个人资金也被划走约2000万元。
庭上信息还显示,为了实现看守所内转账,财务人员还亲自给公司股东已经欠费的手机充值、带股东外出看守所重新办理银行卡,要求家属将身份证邮寄到顺德,以及调整每日转账限额等方式实现转账。在被关押的8名财务人员中,其中1人仅入职5天。
朱明勇称,还有一位高管被要求转走一部分资金后,发现卡上还有定期存款,又“顺便”要求将定期转为活期,再次转走。“就算是涉案资金,直接冻结就行了,法律规定连扣押都不允许,”朱明勇指出,“这件事的恶劣之处就在于,它甚至不是用法定手续要求银行配合转走,而是逼你自己动手转,好像是你的主动行为。”
“伴伴”APP曾发文称顺德警方“违法”划走公司账户3亿资金(图/网络)
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据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公安部202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也强调:“对于涉案人员、企业金融账户内的财产,只能依法采取冻结措施,严禁以划转、转账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变相扣押。”
这意味着,除冻结以外的其他处理涉案资金的做法,都无法律依据,其行为涉嫌违法。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公安机关办理经济案件时,因对涉案资金处理不当,带来的“逐利执法”质疑较多,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58”集团CEO、全国人大代表姚劲波建议,严格规范跨区域执法司法的审批流程,罚没款应归中央财政,从根本上破解地方政法机关逐利型执法司法,更好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留置和边控措施,让企业家群体更安全,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图为姚劲波资料图,他曾建议严格规范跨区域执法司法的审批流程,罚没款应归中央财政(图/视频截图)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给姚劲波发出一封感谢信 ,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其建议,并进行了专题研究。
监察法学者、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绍龙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多次发文明确“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但罚没收入作为地方非税收入的一部分,仍有地方行政主管单位存在变相施加“考核”压力的行为,尤其是当地方税收收入面临压力的背景下,地方逐利性执法依然存在。
如何破解逐利型执法?在苏绍龙看来,将执法过程中罚没所得全部依法上缴中央财政,可以避免地方的逐利性执法。作为配套措施,由中央财政充分保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办案经费、装备设施和人员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