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11月30日起施行
10月18日,温州出台《温州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并于11月30日起施行
温州为什么要实施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哪些积极作用?
目前,温州有近三分之一的居民生活饮用水,依靠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经过多年的使用,一些老旧住宅区由于给水系统材质标准低、关键设备质量差以及管理不专业、不规范等原因,存在漏损大、电耗高、容易产生水质二次污染等问题。出台《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可以为推进相关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弥补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短板。
主要有三方面积极作用:
统一设施标准。通过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按规范要求提高涉水材料标准,更换故障、陈旧及低标准设备。
统一规范管理。改造后,小区二供设施由业主委托供水企业实行专业管理和服务,通过安装智能化设备实时监测水质水压,定期清洗抽检公布水质信息等。
统一收费方式。改造后,由供水企业接管,除了设施运行电费按原渠道收缴外,每户用水按统一标准收费。
《实施意见》出台后,温州将如何推动二次供水改造落实到位?
政府方面
出台补助政策。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资金由政府、居民、供水企业等多方合理分担。
加强组织保障。
目前,温州市已成立市级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推进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功能区及其街道(乡镇)也应成立相应的二供改造工作机构,编制方案、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具体负责组织发动辖区二次供水改造。社区也应指定专人负责,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明确实施步骤。
调查摸底阶段、项目确定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业主方面
根据《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业主是改造的主体,全程参与改造工作。
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申报需由业主向街道(乡镇)提出申请;
业主对改造方案确认后,委托供水企业实施改造,以及改造后委托供水企业接收管理;
改造实施过程中,涉及到每户业主,需要业主积极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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