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洞头开展违规办丧专项整治
为继续深化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工作,强化殡仪活动秩序管理,提升部门监管合力,自2021年10月10日至2022年5月31日,我区开展违规办丧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内容
(一)整治丧事扰民行为。重点对出殡路线未按照审批的路线执行,送葬队伍未在离骨灰安葬地200米范围内进行等候,火化、出殡、回山沿路燃放烟花爆竹、烧撒纸钱、播放哀乐,丧户家中搭棚、设灵堂等情况开展督查整治。
(二)整治违规使用车辆情况。重点对使用车辆为出殡队伍开道、鸣炮,使用货车搭载鼓乐队参与出殡队伍上路等情况开展督查整治。
(三)整治违规开展丧事宗教活动行为。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丧户违反《洞头区民间习俗行为规范(试行)》(洞移风易俗〔2020〕1号)相关规定开展督查整治。
(四)整治丧事大操大办情况。对丧事活动期间摆流水席进行宴请,日常用餐超过5桌(每桌限10人),出殡当天酒席超过20桌等情况开展督查整治。
(五)整治违规经营行为。对未经审批制造、销售、租借丧葬用品、殡葬设备以及制造、销售超标准的花塔、花圈、花篮、花匾的商户开展专项整治。
(六)整治青山白化和私坟翻新情况。对新建、翻新、修复私坟以及四边区域青山白化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整治。
(七)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等违规情况。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殡仪活动“八个严禁”要求办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送人情和花圈费用总额超过100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非亲属丧户流水席宴请等情况开展督查整治。
(八)整治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乡镇)履职不力情况。对相关职能部门、属地街道(乡镇)及村居(社区)履职情况开展督查整治。
强化监督管理
为确保部门形成合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区殡改办将定期、不定期联合区纪委监委等单位对各职能单位及街道(乡镇)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通报并抄送区委督查室,区委督查室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应用。对违规人员要求其在媒体上进行公开道歉。
设置有奖举报
鼓励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对群众举报经核查后情况属实的,给予每例200元的奖励。
举报电话:59387567、55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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