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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龙港市发布加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的通告

时间: 2022-09-24 03:19:52

温州龙港市发布加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的通告

  龙港市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的通告

  当前,龙港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压力仍然十分巨大,各工业企业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现就严格抓好疫情防控“十项”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厂区闭环管理。

  厂区应严格执行入企人员“测温+扫温州防疫场所码+戴口罩”、在企业入口处安装视频监控等管控措施,非厂区人员按规定做好登记。做好厂区公共场所和高频接触物体(例如水龙头、电梯、门把手等)定期预防性消毒。在厂区内活动的人员,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二、加强员工健康管理。

  企业应按市疫情防控工作提示规定,开展员工核酸检测,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的员工要做好防护,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员工上岗前需摸排行程,并需持有龙港本地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加强快递存取管理。

  在企业出入口设立快递物品存取指定区域,张贴警示标志,配备消杀物品。倡导员工减少邮购、快递物品。

  四、加强员工疫苗接种。

  企业全员要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第三针),确保企业员工、保洁等辅助人员“应接尽接”。

  五、加强离龙返龙管理。

  企业要加强员工自身健康状况、进出龙港行踪等掌控,做好中高风险区来往人员筛查。

  六、加强食堂管理。

  排队应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间距,就餐时请勿交谈,缩短用餐时间,用餐结束尽快离开餐厅。食堂应划出一个高风险岗位(如接触进口物料的岗位)人员独立就餐区域,食堂实行错峰错时、隔位就座、挡板隔位就餐,杜绝人员聚集。要保持食堂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按规定定期消杀。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食堂员工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并定期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上岗前应规范测量体温、洗手消毒,全程全时佩戴口罩。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部门关于不采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材等相关规定。

  七、加强宿舍管理。

  加强住宿人员管理,建立住宿人员清单,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对新入住人员应摸清近期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在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入住。对出入口设在厂区外的厂区宿舍,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对进出人员实行“测温+扫温州防疫场所码+戴口罩”。来访人员应按规定做好登记,原则上不留宿。

  对由企业统一承租、集中管理的厂区外宿舍,应按该规定做好出入管理。

  暂时关闭宿舍内棋牌室、活动室等非生活必需的文体休闲娱乐场所,引导员工不串门、不集聚。宿舍应每天开窗通风、进行环境消毒,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宿舍内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通风不畅的湿冷空间、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应提高消毒频次。厂区内宿舍应设置专门的居家观察用房,安排专人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管控和服务。

  八、加强货车司机管理。

  企业要加强来龙返龙货车司机健康管理,通过“龙管家”落实提前报备、事前告知、过程管控、主体责任等事项。同时货车司机无特殊情况不得下车,不与他人产生交集,确需与人沟通交流,全程佩戴好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货车司机装卸完货后,企业要及时引导货车上高速离境,形成管控闭环。

  九、加强企业防疫专班责任制。

  每个企业需建立疫情防控责任制,实现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发挥企业专班带头作用,加强企业员工日常防疫团队管理和自我管理,打通疫情防控“最后一米”。

  十、加强进口物品管理。

  使用进口物品工业企业应签订防疫工作承诺书。严格落实《浙江省工业企业进口物品常态化疫情防控操作规程》,切实抓好源头、运输、入库、生产加工、销售和人员管理六个环节的防控工作。

  在进口物品专用仓库安装监控,进口物品和重点人员及时上报“工业物防链”系统。督促直接接触人员落实核酸两天一检,间接接触人员一周一检;对物品储藏、生产、运输场所进行定期消杀,确保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场所核酸检测和消杀达到100%。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来(返)龙预申报

  “场所码”使用指南

  龙港市防控办电话:0577-6808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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