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教师招聘(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招聘教师111人公告)
为更好地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现代化教育高地,新时代教育之乡”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2021年赴外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1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3月至2003年2月期间出生;
4.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底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2.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以及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编制内教师(含预留编制的海门籍乡村定向师范生和2021年公开招聘的高层次教师);
6.2021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第一站:2021年4月7日(9:00—15:00)南通大学钟秀校区主教楼407室;
第二站:2021年4月8日(9:00—15:00)淮阴师范学院长江路校区弘文楼阶301教室;
第三站:2021年4月9日(9:00—15:00)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科文一期2号楼);
第四站:2021年4月12日(9:00—11:00,13:30—17:00)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底楼大厅(南通市海门区张謇大道899号)。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填写准确的《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2021年赴外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一份;
③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2021年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须签订承诺书);
⑦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⑧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时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局组织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现场向负责资格审核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领取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进行公告。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地点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报考两个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资格复审合格且领取准考证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30%)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考生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模拟上课(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或相关专业范围内的内容)。模拟上课准备时间为4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选岗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 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进行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布)。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择校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于2021年8月31日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择校选岗)后不再递补。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于报名及考试前7日内根据防控疫情要求进行健康申报,当天须形成当地健康码。
(二)考生现场报名及考试等环节期间,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当地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签订《健康承诺书》,方可进入现场。
(三)现场报名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健康码信息异常、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及解除集中隔离未满14天尚处于社区健康监测期间的报考者需提供现场报名及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做好个人防护。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报考者注意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01408、68066087(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 0513-68066088(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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