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和救灾工作的通知
今天,苏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和救灾工作的通知
针对7月11日以来,全省出现强降雨天气过程,造成部分地区受灾的情况,省应急管理厅于7月13日17时启动省IV级救灾应急响应。另据气象部门预报,14日夜里-15日白天我市有大到暴雨、中南部局部大暴雨,累积雨量北部 40~60毫米、中南部60~90毫米、局部120毫米。强降雨主要集中在今天后半夜-明天白天,期间最大小时雨强30~50毫米,局部伴有雷电和7~9级雷暴大风。
16日后半夜我市还有一次较明显的降雨过程,并伴有雷电和局地雷暴大风。
防汛救灾形势严峻,为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和救灾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防范应对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按照《苏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针对强降雨可能引发的洪涝、滑坡等灾害,切实做好预案、物资、装备、资金、队伍等准备;及时统计报送灾情信息和救灾动态;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
二、切实加强监测预报预警。
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的实时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水务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汛情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汛情信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防联动和信息共享,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短信、灾害预警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及时让社会公众了解最新动态信息,增强防范灾害性天气的应急意识,主动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三、切实加强应急值守。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值班工作的各项要求。所有值守应急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出现突发灾情,要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灾情。
四、全面落实应急准备。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细化救灾物资调运方案,一旦发生灾情,及时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落实相关措施,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苏州气象台的最新发布强降雨今夜就到,大家注意防范↓
目前,苏州多个水文站超警戒水位(下图红色代表超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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