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全面开展“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19
近期,咸阳市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工作。
对标文件要义,制定管理规定。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全市村庄规划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积极顺应不同类型村庄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制定印发了《“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编制要求(试行)》(以下简称《通则》),对于人口逐步减少、建设需求较少、建设资金有限的村庄,通过编制运用“通则式”规划,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有效覆盖,高质量、高效能引领和美乡村建设。
梳理村庄类型,镇村联动编制。咸阳市采取镇村联动方式,结合镇(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地区全面推行“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经摸底评估全市1841个村庄,筛除有条件、有需求编制村庄规划的重点发展村和城镇开发边界内及边界处已明确城镇化任务的村庄外,最终确定555个村庄开展“通则式”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各地“通则式”村庄规划应与镇(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调研、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并将编制成果以专题报告形式纳入镇(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报批。
落实编制要求,缓解基层压力。对运用“通则式”村庄规划的,要求编制内容应清晰易懂、普遍适用,重点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村庄建设边界等底线管控要求,统筹引导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村庄建筑风貌和人居环境整治及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等规划布局,切实守牢乡村地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底线,满足村庄基本建设管控需求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条件。在编制过程中,据初步估算,通过开展“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工作,全市需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数量由原来的1733个减少到1165个,节省规划编制费用近1亿元,有效为基层减负,极大缓解基层规划编制经费不足的问题。
下一步,咸阳市将进一步研究村庄发展趋势,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坚决杜绝村庄规划工作进度“齐步走”以及成果深度“一刀切”,不断完善“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逐步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全面提升乡村空间治理效能,全方位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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