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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即墨区疫情期间就医、购药流程及电话

时间: 2022-09-13 13:14:09

青岛即墨区疫情期间就医、购药流程及电话

  一、就诊医院及流程

  (一)第一类人员

  1.第一类人员是指:处于集中隔离点、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居家隔离以及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

  2.就诊医院:指定即墨区中医医院为即墨区第一类人员就诊医疗机构,凡即墨区域内第一类人员,可按照就诊流程至即墨区中医医院就诊。

  3.就诊流程:

  (1)有就医需求的第一类人员,需联系社区(村)工作人员。社区(村)工作人员在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提前联系区中医医院,将就诊患者基本情况告知医院,预约成功后,协调街道(镇)安排专用转运车实施“点对点”送医,诊疗结束后,安排专用转运车接回,实行闭环管理。单纯慢性病人需购药者,由社区(村)工作人员做好摸排统计后联系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提供药品服务。

  (2)在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人员,常规诊疗服务由驻点医务人员提供;需外出就诊的,由隔离点工作人员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联系区中医医院,进行预约及安排专用车辆接送,实行闭环管理。

  (3)凡需就诊的发热患者,需联系社区(村)工作人员。社区(村)工作人员在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提前联系区中医医院告知就诊人员基本信息,预约成功后,协调街道(镇)安排专用转运车实施“点对点”送医,诊疗结束后,安排专用转运车接回就诊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对孕产妇、婴幼儿、行动不便患者等特殊群体可根据实际需要陪同就医,由一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人员陪同就医,就医结束后陪同人员需与就医患者落实相同隔离管控措施。

  (4)有急诊抢救医疗需求的人员,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联系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120救护车。诊疗结束后,由街道(镇)或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安排专用车辆接回。

  4.联系电话:有就医需求的第一类人员,应首先联系社区(村)、隔离点工作人员,由社区(村)、隔离点工作人员联系即墨区中医医院(17669623587,17669623589,88514965,88555431)。

  (二)第二类人员

  1.第二类人员是指:除第一类人员以外的低风险地区人员。

  2.就诊医院:

  (1)第二类人员到除即墨区中医医院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2)有发热、干咳等十大症状的第二类人员,到除即墨区中医医院外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3.就诊流程:

  (1)有外出就医需求的第二类人员,联系社区(村)工作人员,由其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提前联系医疗机构预约,告知就诊人员管控情况及有关病情,预约成功后,准予外出就医,患者凭就诊预约信息和社区(村)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医院就诊,就诊后到社区(村)报备,落实管控措施。

  (2)有急诊抢救医疗需求人员和临产、急产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就诊的孕产妇,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联系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120救护车,由120救护车按照就近原则联系医院。优先选择应急助产医疗机构,并告知接收医院就诊人员基本信息。孕产妇、婴幼儿、行动不便患者等特殊群体可由一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人员陪同就医,就医结束后陪同人员需与就医患者落实相同隔离管控措施。

  4.联系电话:有就医需求的第二类人员,应首先联系社区(村)工作人员,由社区(村)工作人员联系各医疗机构

  即墨区人民医院联系电话为:15621090109,17669623658,88512122。其他医疗机构咨询电话可通过即墨政务网——医疗健康板块查询(http://www.jimo.gov.cn/zwzt/yljk/gkdh/202110/t20211011_3611187.shtml)。

  二、就诊须知

  (一)处于高风险区、中风险区、集中隔离点、居家隔离以及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外出就医,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医疗机构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告知隔离管控情况。无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非急诊就医人员,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耐心等候,结果报告阴性后再入院诊疗。对急危重症患者,不论有无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医护人员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治。

  (二)就诊者在医院期间应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住院患者入院后须按医院要求频次检测核酸,不得随意出入病房、不探视,有序就诊。

  (三)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可适当延长处方用量。

  购药配送流程

  (一)由各社区收集辖区群众用药需求,填写《用药需求登记表》。提报镇街指挥部。“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五类药品不得代购配送。

  (二)镇街指挥部将收集的《居民所需药品登记表》收集汇总后,在配送企业配送前1-2天(9:00前)提交给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集需求表后,及时提交给相应的配送机构。

  (四)配送机构完成配送后,镇街指挥部安排专人到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费、取药,交由社区工作人员发给群众。

  (五)临时出现的群众用药需求,由社区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医疗机构进行协助购买,如基层机构无药,则第一时间联系配送企业实时配送。

  居民心理援助咨询电话:87503333

  即墨区医疗救治组咨询电话:8851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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