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各类人员,按照个人实际缴纳契税额的80%给予补贴 (购买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
对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在市区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补贴政策以及《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庆市农民和人才购房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 (庆政办规 [2021] 11号) 中相关政策均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申报期限为1年以购房人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时间起计算。 (所购房屋所在区住建局 (或房产管理部门) 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