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会区妇幼保健院陪护和探视人员有什么要求?
新会区妇幼保健院陪护和探视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印发的《医疗机构探视及陪护人员管理工作指引(第二版)》的文件精神,为有效降低新冠病毒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持续强化住院患者探视及陪护人员管理,我院提醒各位市民,非必要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具体要求如下:
一、非必要不探视
鼓励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二、非必要不陪护
1、门急诊就诊患者的陪同人员等同于就诊患者的管理。严格做好“三必查一询问”等预检分诊工作。
2、住院部由医生根据病情开具医嘱是否需要留陪护。确需陪护时,陪护人员进入病区陪护前必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有效期限:低风险地区7日内,中风险地区3日内,高风险地区者为入院当日内。并根据各疫情风险评判动态调整)。经确认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进入病区进行陪护,务必做到“一患一陪一证”。
三、住院病区入口的管理要求
1、所有住院病区均已设置门禁或专人管理,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2、所有进出病区人员必须配合“三必查一询问一登记”:即查体温、口罩、健康码,接受询问并登记流行病学史,详细登记个人信息并如实填写承诺书。
3、探视及陪护人员进入病区必须持有探视证、陪护证。
4、对非首次进入的陪护人员,请认真配合核实陪护证。
5、发现有流行病学史、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病区。
四、探视人员管理
病情变化确有需要者,要求每名住院患者每次探视限1-2人,每次不超过30分钟;全程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呼吸阀口罩,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落实手卫生。
五、陪护人员管理
1、每位住院患者陪护人员最多1人,禁止多人陪护或者轮流陪护。
2、个人的身份信息必须在病区备案,中途不得换人。确需更换,应经主治医师同意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筛查,确认无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更换并发放新陪护证明,旧陪护证明由病区回收并即时销毁。
3、陪护期间不可擅自取下手腕带或更改手腕带内容。请正确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不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不随意离开病区,一旦离开院区需重新做核酸检测。
4、饮食请在院内统一下单,有专人床边询问,或可自行致电6632271。不提倡呼叫外卖或家属送饭送物到医院门口交接。确有需要者请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并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5、配合每天探测体温至少2次,并做好登记。
6、值班护士会每天至少清点、核查在院陪护人员1次,确保人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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