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香洲区落实酒店抗疫情、渡难关、稳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
关于申报香洲区落实酒店抗疫情、渡难关、稳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
南屏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帮助受疫情防控影响的行业企业渡过难关,降低各酒店经营损失,对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为防控疫情作出贡献的酒店予以政策支持,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香洲区酒店抗疫情、渡难关、稳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帮扶企业抗疫情、渡难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珠香府〔2020〕8号)。
二、申报条件
(一)商事登记和纳税地在珠海市香洲区的酒店、宾馆。
(二)为防控疫情作出贡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纳入政府防疫安置点,并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防控疫情作出贡献的酒店。
2、在 1 月 22 日—1 月 28 日期间,因响应政府号召取消订单 5万元及以上的酒店。
3、在1 月 28 日—2 月 15 日期间,有落实安置湖北等重点疫区旅客的酒店。
三、奖励标准和扶持方式
(一)对纳入政府防疫安置点的酒店,并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防控疫情作出贡献的,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
(二)在2020年1月22日至1月28日期间,因响应政府号召取消订单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酒店,按其取消订单总额的20%予以补贴,单个酒店补贴不超过20万元;
(三)对2020年1月28日—2月15日期间,有落实安置湖北等重点疫区旅客的酒店,按100元/天/房的标准予以补贴。
四、申报材料
(一)香洲区酒店企业抗疫情、渡难关、稳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商事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2019年下半年企业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在2020年1月22日至1月28日期间旅客取消付款成功的预订明细表(详见附件2),系统取消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2018、2019年度同期(2、3月)经营数据材料(待定),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仅限申报取消订单补贴的酒店提供)。
(六)在1月28 日—2月15日期间安置湖北等重点疫区旅客身份证复印件,入住日期、离店日期登记表格等资料(以入住登记时传送到公安部门的数据为准),材料须酒店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仅限落实安置过湖北等重点疫区旅客的酒店提供)。
(七)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3)。
五、审核流程
(一)发布申报通知。
(二)自发文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各申报单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送至珠海市香洲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284号B区三楼302室。
(三)对申报材料初审并出具受理回执。
(四)委托行业协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受托的行业协会须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慎核实,并出具审核报告。
(五)审核完成后,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补贴金额等相关信息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公示后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发放。
六、相关要求
(一) 申报材料须编写目录及页码, 按申报要求中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封面(详见附件4)加盖企业公章、侧面加盖骑缝公章。
(二) 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交资料时带齐原件备查。
(三)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四)申报企业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填写真实性承诺书,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违规申报,将取消申报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五)请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通知由珠海市香洲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潘志庭;电话:2316170)
附件:1.《香洲区关于帮扶企业抗疫情、渡难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疫情安置场所)扶持资金申请表
2.香洲区酒店取消付款成功的订单明细表
3.真实性承诺书
4.申报材料封面模板
珠海市香洲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3月12日
关于申报香洲区落实酒店抗疫情、渡 难关、稳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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