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196022289@qq.con
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江油市公安局,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征求意见稿-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征求意见稿-售卖
在禁放区域内任何流动摊位及未经许可的商铺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