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通道”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也就是说,纳入“双通道”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可以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购买并报销。
截至目前,协议期内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品种共计346个。据统计,2023年3月1日至11月30日,谈判药品在河南省累计销售金额67.25亿元,医保基金支出41.19亿元,平均实际报销比例为61.3%,惠及参保群众1764.1万人次。
除了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等保障政策外,省医保局针对谈判药品专门出台了门诊特定药品政策。将部分用于治疗癌症、罕见病等重特大疾病的临床必需、疗效确切、适应症明确、价格较高、适于门诊治疗的谈判药品纳入河南省门诊特定药品范围,实行统一管理。完成待遇认定的参保人员使用门诊特定药品,不设起付线,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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