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了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一级调研员李维被“双开”的消息。
经查,李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知纪违纪,执纪破纪,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购买茅台酒;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泄露工作秘密,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纪监部门点评:李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维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维于今年2月5日被公布落马。在上述处分通报中,提到了他“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购买茅台酒”。
茅台酒是贵州省特产,近年来贵州省纪监部门围绕茅台酒等特产背后利益链的反腐一直在持续推进。一批涉茅台酒违规经营、购买的腐败分子被查处。
2018年,贵州省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三大战略行动”强化监督检查。完成对省直部门(单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全力协助省委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制定出台《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的规定》。
2019年,贵州省完成省管国有企业、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政治生态研判,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等反馈问题整改强化政治监督。狠抓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协助省委召开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大会,推动茅台集团深化营销体制改革和建立领导干部插手打招呼登记备案制度。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1月曾刊文介绍: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贵州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制定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的规定》等法规制度,指导完善相关制度,同时召开全省警示教育大会,督促被查处单位开展“一案一整改”,做到惩、治、防有机结合。
茅台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袁仁国 资料图
贵州省2019年严肃查处茅台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袁仁国,茅台集团原总经理刘自力,茅台集团原副总经理高守洪,茅台酒销售公司原董事长王崇琳,茅台酒销售公司原总经理马玉鹏,茅台电商公司原董事长聂永等一批“靠酒吃酒”的“酒蠹”。同时,从严查处全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参与经营、收送使用茅台酒等问题34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0人,移送司法机关66人,对不如实申报是否插手、参与茅台酒经营的47人进行了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此外,2019年10月公布的贵州省地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尚彦被“双开”通报中,也提到了其“违规公款购买茅台酒”的情况。
茅台酒是重要民族品牌,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地位独特、备受关注。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将茅台酒作为谋取私利、享乐奢靡的工具和政治攀附、利益输送的媒介,王晓光案就是典型案例。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报道介绍,2018年3月31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揭牌不到10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贵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进行审查调查,成为国家监委成立以来查办的第一起案件。经查,王晓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长期亦官亦商、官商勾结,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污染贵州政治生态,造成恶劣的政治社会影响。2019年4月,该案一审宣判,判处王晓光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七千三百五十万元。在王晓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中,茅台酒是突出的“关键词”,他集喝酒、收酒、卖酒于一身,仅通过茅台酒就获取数千万元的巨额利益。
一是利用特权,违规经营。2010年至2017年,王晓光通过向时任贵州茅台集团总经理袁仁国(已被查处)等人打招呼,帮助家人和亲属先后取得4家茅台酒专卖店特许经营权,从中非法获利4000余万元。
二是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茅台酒在市场上一直紧俏,具有“硬通货”性质。王晓光不仅利用逢年过节等各种机会,大肆收受一些商人和干部送的茅台酒,还授意他人去自家门店高价购买茅台酒赚取中间差价。在其家中等处扣押各类茅台酒4000余瓶,既有国宴茅台酒、年份茅台酒,还有其他各种纪念版茅台酒。
三是雁过拔毛,贪占便宜。王晓光以公务接待为名,要求某单位使用公款购买价值100余万元的茅台酒,每逢周末都拿上几箱带回家中,以“老鼠搬家”的方式将大部分茅台酒占为己有、积攒变卖。他还安排身边工作人员从某市委接待处领取价值90余万元茅台酒,部分被其私吞侵占。
四是乱批条子,违规批酒。王晓光不仅通过打招呼获得专卖店特许经营权谋利,还假借61家单位名义开具购酒函、亲自批条,从茅台集团获得大量的茅台酒定额指标并倒卖,从中牟取巨额利益。
上述中纪委机关报总结:从王晓光案以案促改切入,推动全国范围内专项整治工作,有力解决了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背后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达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推动了政治、社会、企业生态整体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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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县委原书记收受茅台70余箱 宴会酒非茅台就不端杯
6月18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官微“三湘风纪”,以《政治糊涂埋隐患 任性用权食苦果》为题,对益阳市桃江县委原书记汤跃武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剖析。
汤跃武嗜酒贪杯,非茅台不喝 资料图
汤跃武,男,1967年11月出生,1987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益阳高新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南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桃江县委书记,益阳市委副秘书长等职。
据“三湘风纪”披露,2021年7月,桃江县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换届,汤跃武从桃江县委书记岗位调任益阳市委副秘书长,而他离任不到两个月,桃江县某养老公寓非法集资案爆发。为了换届时不影响自己仕途升迁而一直压案不查的汤跃武,最终还是被这起案件拉下马。
早在2018年,某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在益阳、桃江等地推广养老床位预订,以预付款的7%-12%返利为诱饵,吸引老年人进行投资。2018年11月,王某某举办养老公寓开业典礼,时任县委书记汤跃武出席并为其代言,称公寓“市场反响热烈,一床难求”,对当地群众造成极大误导。
2019年7月,公安机关发现该养老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向汤跃武汇报并建议立案侦查。当时,汤跃武担心“爆雷”会影响自己的政绩和职务晋升,在未进行集体研究的情况下,个人决定不予立案,并严厉批评有关人员,“立案抓人就是在给桃江惹事。”
之后,桃江县委又两次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某养老公司非法集资问题,汤跃武均否决了会上提出的对养老公司和王某某立案侦查的意见。由于汤跃武滥用职权,违规干预办案,导致某养老公司继续疯狂集资。
作为县委主要领导,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县里落地落实,讲政治是其首要政治任务,但汤跃武对肩负的政治责任置之不顾,对党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在明知养老公寓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仍试图捂“盖子”,最终导致群众经济损失越来越大。
一些不法商人为求得汤跃武的关照,费尽心思为其提供全方位“悉心服务”,竭尽所能对其进行围猎。
老板杜某几乎承包了汤跃武所有的穿戴用品。更有不法商人特意搬到汤跃武楼下居住,以“好邻居”的身份,为汤跃武提供“管家式”服务。
“我慢慢习惯享受他的这种服务,不讲原则地享受他的这种服务,自然也就得为他插手工程背书、站台、打招呼。”在汤跃武的帮助下,该不法商人在南县、桃江承揽工程项目近2个亿。
汤跃武嗜酒贪杯,非茅台不喝,自言在桃江“几乎没喝过其他酒”。一次招商引资宴会,因举办方安排的是其它品牌白酒,汤跃武一直不端杯,直到换上茅台,宴会才继续进行。因此,又被人戏称为“汤茅台”。
一些老板为了讨好汤跃武,千方百计从各地购买茅台酒,汤跃武收受的整件茅台酒就达70余箱。他还安排他人修建了一个地下酒窖用来储酒,以备退休之后继续享用。
腐由风生,风腐一体。走上领导岗位后,汤跃武逐渐沉迷于奢靡享乐的生活之中。一到周末,汤跃武更是开启“酒桌—牌桌”模式,酒酣耳热之后,再转战麻将桌,不到转钟不收场。汤跃武坦言,在其担任桃江县委书记期间,仅通过打牌就“赢”了80余万元。
2021年11月29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桃江县委原书记汤跃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益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5月,汤跃武因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23年5月,湖南通报7起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汤跃武案。通报显示,2003年至2021年,汤跃武担任南县人民政府县长、桃江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朱某某在承揽工程项目中“提篮子”打招呼提供帮助,收受朱某某贿赂44万元。
最终,汤跃武因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