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教体局发布2022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
湘西州教体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具体的内容如下:
秋季学期,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校教职工8月27日报到。8月28日至29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教职工集中开展控辍保学大走访活动,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组织教职工集中开展大家访活动。学生8月30日至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含中职对口升学班)可以提前至8月22日开学。中职学校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开学时间的,须报教体主管部门同意,提前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
一、切实加强新冠疫情防控。
一是开学前做足防疫准备。各学校对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湖南省疾控中心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全面消杀、组织进行一次防疫演练、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盘点;组织师生员工在开学前10天返回州内进行居家健康检测,并按要求填写《师生员工开学前10天健康管理及出行情况摸排表》,做到信息新、情况明、台账清;省外入(返)州师生,返程前须提前1天向所居住社区报备,同时登录湖南健康码(入返湘报备登记)手机程序进行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省,抵州后24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如有“两码”异常情况,应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二是开学时落实防疫措施。校园继续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要把牢校门关,校外人员进校门要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验“两码”、问来由、通电话、做登记等措施;师生员工进门时须自觉佩戴口罩、测体温;坚持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坚持按时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因病请假追踪、复课证明查验等制度;继续引导和督促新晋年龄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尽早完成全程接种及疫苗加强针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二、全面开展结核病筛查。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前积极联系当地疾控部门,开学前(军训期间)完成初中、高中(中职)新生报到的结核病筛查工作;开学后三个星期内完成初中、高中阶段二三年级学生的结核病筛查工作;开学一个月内完成幼儿园、小学生结核病筛查工作。重点筛查对象必须复检,该服药的必须服药,该预防性治疗的要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进行预防性治疗,需要隔离治疗的必须按照医疗机构要求居家隔离治疗,同时搞好休、复学管理。
三、精心组织学生军训。
高中(中职)学校要提前做好高一新生军训准备工作,及时与承训单位协调对接,有序推进新生军训,在9月初完成新生军训工作。提倡初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开展新生军训,增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加强纪律意识,强化身体素质。训后,对本年度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四、推进教育质量提升攻坚走深走实。
一是抓好义务教育课程实施。瞄准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目标,遵循全面性、均衡性、发展性、综合性、实践性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优化课程设置,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深化教学改革,改进教育评价,确保义务教育课程顺利落地实施。二是抓好教育质量提升攻坚阶段性成果运用。各攻坚组要对标攻坚项目和目标,加大攻坚力度和深度,广泛深入调研,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出台系列阶段性攻坚成果。各县市各学校要根据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情况,抓好各成果在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中的落地运用,推进教育质量提升攻坚向纵深发展。三是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工作上再加力,责任上再落实,措施上再细化,不断推动“双减”工作走深走实。要继续强化课后服务管理,规范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要继续强化作业管理,精选作业内容,分层、弹性布置作业,保证作业设计、布置符合课程标准、符合学生发展特点。要继续强化课堂管理,探索课堂改革模式,优化课堂教学,着力打造高效课堂。要落实“监管护苗”暑期专项行动,改善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规范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从严整治培训机构乱像,严厉打击违规培训行为。
五、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
开学前集中时间开展一次“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一人一案建立完善工作台账,认真记录每名辍学学生的辍学原因、目前状况及核查劝返工作等,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辍学学生实现动态清零(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正式开学后,对于当天无故没有到校的学生,任课教师或班主任要给家长打一个电话,了解学生情况,根据情况作出妥善处理;对于连续7天无故没有到校的学生,按照“三帮一”要求开展劝返工作;对于相关部门联合劝返3次以上但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先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健全送教上门制度,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加强送教服务过程管理,提高送教服务工作质量,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编制好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规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满足域内残疾儿童入学需求,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入尽入、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六、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严格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效防止假冒随迁子女就读的择校行为;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援鄂抗疫医护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严格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精神,规范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乱收费。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征订“五限”政策。严格落实课程标准,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幼儿园要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
七、持续强化校园安全。
全力推进教体安全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校舍及自建房安全、燃气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排查整治,建立台账,按照“一单四制”进行闭环管理。切实做好校车维护保养及从业人员培训,各学校要调查摸底掌握每一个学生的上下学交通方式及安全风险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家长、学生的教育提醒和监管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对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细化全体教职员工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教职员工安全专题培训,与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学校治安反恐防范要求》(DB43/T2181-2021),确保护学岗“开学即上岗”,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门卫值守、内部巡查等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确保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与属地公安机关实现联网。科学制订秋季学期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切实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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