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集资参与人,被冻结45万元涉案款,黑龙江鸡西市一女子黄某竟捏造局长贪污45万元的假消息,先后举报59次。
近日,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在网上公开。
图为一审判决书截图
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4月24日至7月26日,鸡西市居民被告人黄某为要回其父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集资参与人而被司法机关冻结的45万元涉案款,在并不清楚该45万元去向的情况下,反复捏造、杜撰虎林市某局局长被害人朱某(男,53岁)贪污黄某父亲权属明确的资金45万元五年之久不退、贪污腐败、草菅人命的虚假事实,频繁向鸡西市纪委监委告发,意图使朱某受到刑事追究。鸡西市纪委监委接收该检举控告件后,经调查全部查否,并于7月6日向黄某反馈了调查结果。黄某在得知该调查结果后,仍继续、频繁向鸡西市纪委监委告发其捏造、杜撰的上述朱某贪污45万元的虚假事实。黄某前后共向鸡西市纪委监委重复举报朱某贪污45万元59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黄某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以被告人黄某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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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为获提拔,撰写60余封举报信诬告他人贪污、乱搞男女关系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6月13日消息,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机关、黑龙江省公安厅通报了7起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某诬告哈尔滨市公安局相关党员干部案。
官方通报称,2015年12月至2021年3月,孙某某在先后担任哈尔滨市公安局某分局局长和哈尔滨市某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期间,为使自身在提拔时获得竞争优势以及发泄对他人提任职务的不满,捏造事实,虚构举报人,撰写举报信60余封,指使他人向省纪委监委、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邮寄,反映哈尔滨市公安局6名党员干部行贿受贿、贪污、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等问题。
经查,孙某某涉嫌诬告陷害罪,同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并涉嫌犯罪。2023年9月,省纪委监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孙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12月,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将孙某某涉嫌诬告陷害等犯罪案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开资料显示,上述诬告哈尔滨市公安局相关党员干部的孙某某即曾任哈尔滨市呼兰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局长,南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的孙祥雨。
孙祥雨曾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局长
孙祥雨,男,汉族,1973年1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东北林业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1993年7月从哈尔滨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毕业后,孙祥雨曾先后在牡丹江市检察院、牡丹江市委政法委、哈尔滨市公安局等处任职,并于2008年3月任哈尔滨市公安局科技信通处协理员,明确为正处级。
2011年1月,孙祥雨历任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政委、松北分局局长,松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松北分局局长等职,于2016年11月任呼兰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局长,两年后转任南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2022年11月,孙祥雨履新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2023年4月通报被查。
图为孙祥雨资料图,他被批滥用职权,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其“双开”通报指出,孙祥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品行恶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时间擅自脱岗,在执纪执法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晋升、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涉嫌滥用职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