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人大官网挂出《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在高速公路、机场、港口、车站等干线和交通枢纽开展创新应用,并支持用于城市公交、出租车并出行服务场景。
《征求意见稿》所称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融合通信与网络技术,可以与外界实现智能信息交换,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
▶支持智能网联汽车 用于公交、出租车
在应用场景创新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创新,按照从简单到复杂、低风险到高风险等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运营发展。
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在高速公路、机场、港口、车站等干线和交通枢纽开展创新应用,并支持用于以下场景
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城市出行服务;
除危险货物运输外的物流配送、快递配送;
摆渡接驳、环卫清扫、治安巡逻等城市运行保障;
国家和省市支持开展的其他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