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租房补贴新市民申请指南(佛山顺德租房补贴政策)
申请条件:
⑴申请人在顺德区工作,持有顺德区有效居住证(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在本区居住);
⑵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在顺德区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
⑶申请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顺德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820元);
⑷申请人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⑸申请人家庭成员不能购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汽车(以购车发票为准)且购车数量不超过1台;
⑹申请人家庭成员没有成立注册资本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公司;
⑺申请人家庭人均资产低于顺德区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7倍(90720元);
⑻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积分入住公租房或租赁补贴。
注:新市民申请人在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前提下,以积分排名从高到低的方式入住公租房或领取租赁补贴;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佛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
申请材料:
⑴申请表;
⑵申请人申请之日前3年的社保缴纳材料;
⑶申请人本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婚姻状况材料;
⑷申请人本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的收入材料(收入含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及其他收入),以及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材料(含纳税清单);
⑸申请人本人和家庭成员的住房和其他财产状况;
⑹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提交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①提供在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签订的租赁合同;
②流管办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权属佐证材料、租赁发票以及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申请流程:
①新市民向居住地所在镇街的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由属地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派驻人员至该窗口进行受理。
②受理后,由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派驻的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把有效资料录入市积分系统。
受理时间:从9月15日起至10月12日
咨询电话:0757-22837015、22836572【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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