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3国考防疫政策(2021河南省考防疫要求)
为确保中央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河北考区笔试顺利实施,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结合国家和河北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请广大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备考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健康监测,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建议考生在考前5日内减少非必要的外出活动,认真做好自我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以健康身体状况参加考试。
(二)疫情防控执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须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二、考试入场
(一)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完成相关检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二)考生进入考点(场)时,按考点安排主动有序接受相关检测,持笔试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河北考区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每场1份),并配合完成以下检测后进入考点(场):
1、入场体温检测正常的考生(<37.3℃),进入普通考场参考。
2、入场体温检测≥37.3℃的考生(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需进行现场抗原检测(抗原检测试剂由考点提供),检测结果若为阴性,可进入普通考场参考,检测结果若为阳性或不愿接受现场抗原检测的,由专人负责带至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除在接受身份识别、检测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包括考试全程均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
三、考试期间
(一)考试过程中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或出现咳嗽、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送往医院医治。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二)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工作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在考点内滞留。
四、特别注意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和考试管理机构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按当地规定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及考点所在城市考试机构、卫健委网站发布的防疫政策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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