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鼓励广大市民主动反映疫情防控信息的通知
关于鼓励广大市民主动反映疫情防控信息的通知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输入和社区传播风险,切实保护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全县范围内主动向县公安局或县疫防办反映疫情防控信息的市民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类别
1.近14天内,未经所在村(社区)登记报备,擅自从中高风险或疫情敏感地区来(返)庐人员,且到达后仍未被纳入防疫管控的;
2.本地居民非紧要、未报备自行前往中高风险或疫情敏感地区的;
3.省外来(返)庐人员,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未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的;
4.黄码等应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私自外出的;
5.小饭店、小商店等场所未实行“二码联查”,药店未实名销售“一退两抗”药品的。
二、反映电话
公安报警电话:110;
县疫防办电话:0551-82561914、82561934。
三、奖励金额及兑现方式
第1、2、3类信息,经核实,视情奖励反映人最高500元;
第4类信息,经核实,视情奖励反映人最高300元;
第5类信息,经核实,视情奖励反映人最高200元。
多人反映同一信息的,奖励第一反映人。
奖金在信息核实后十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反映人领取(打卡发放)。
四、特别提示
反映人所提供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及时,不得造谣或诽谤他人。县公安局或县疫防办将对信息内容进行认真核实,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反映人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万众一心,共抗疫情。让我们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防控规定,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为全县疫情防控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庐江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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