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抚州市乐安县发布排查次密接者人员公告
抚州市乐安县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公告
我县接外省疾控中心协查通报:3月13日,外省外市报告在应检尽检中发现一例阳性检测者。我县胡某某曾于3月10日乘坐D2232与该阳性检测者同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2022年3月10日至3月12日胡某某在乐安有活动史,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2022年3月10日,胡某某乘坐D2232次07车厢007D座位,当日11:38在抚州站下车,12:00许乘坐拼车从抚州到乐安,13:00许到达湖溪乡瑶下村,18:00许晚饭后乘坐私家车返回乐安龙泽苑家中,当晚未再外出。
2、3月11日7:00许乘坐私家车从家中前往瑶下村,9:00许搭乘私家车(参加葬礼亲戚的车)前往乐安县殡仪馆,在殡仪馆中未接触其他人员,11:00许再次搭乘私家车返回瑶下村,午饭后13:00许乘坐私家车至湖溪老街父亲家中,16:00许再次前往瑶下村食用晚餐,餐后搭乘私家车返回乐安家中,当晚未再外出。
3、3月12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2:00许搭乘私家车前往福建厦门,18:23乘坐D2298动车(4车厢11A座)及公交至鲤城区新华南路家中。
请与胡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并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相应管控措施。其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就诊。社区(村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落实相关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并持续跟踪反馈相关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乐安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94-6669019
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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