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业务窗口服务人员4名,40岁以内(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必须是西安市鄠邑区户籍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
三、招聘条件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五)失去土地的被征地农民;
(六)失业的残疾人;
(七)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八)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九)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十)经济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中的失业人员;
(十一)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和1寸照片2张及附件1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证明资料前往报名。
四、薪酬待遇及工作期限
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五、招聘流程
1、发布公告:5月6日—5月8日在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5月9日—5月11日,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可前往区就业服务中心职介科(人民路广场对面就业服务中心三楼312室)报名。
3、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报名现场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录用:鄠邑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择期采取谈话的方式择优录取。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介绍信,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八、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活动,我单位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联 系 人:王少鹤
咨询电话:029—84822714
报名电话:029—8488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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