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口家庭用气量优惠:
家庭实际生活人口4人以上的用户,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申请气量基数,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档用气量6立方米/月,超出部分执行第二档气价。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范围:
1、第一档气价上调0.35元/立方,由原2.41元/立方调整为2.76元/立方。第一档用气量维持原标准,即月均30立方(含本数)及以下。
2、第二档气价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价格水平由原第一档气价的1.2倍下调为第一档气价的1.15倍。气价由现行2.89元/立方调整为3.18元/立方。第二阶梯气量由原月均30立方以上至80立方(含本数)增加为30立方以上至140立方(含本数)。
3、第三档气价按照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的原则确定,价格水平按第一档气价的1.48倍调整,即第三阶梯气价由现行3.13元/立方调整为4.08元/立方。第三阶梯气量为月用气量140立方米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