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自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一、适用范围
持有省内交管部核发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或持有外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驾驶四川籍客货车在省内运输营运的驾驶员。
二、营运驾驶员的责任和义务
营运驾驶员: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并建立企业驾驶员记分管理台账。
三、记分管理的原则和措施
对于营运驾驶员的记分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属地负责、分类实施、信息共享”,并与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的诚信考核制度挂钩。
四、违法行为的记分规则
违法行为根据严重程度记分分值,一次记分的分值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违法行为将在12个月累积记分考核周期内进行记分,满分为20分。
依据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15分、10分、5分、3分、1分。
营运驾驶员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营运驾驶员同一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符合两个以上记分情形的,按照较重情形予以记分。
五、营运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及记分执行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处罚和记分同时执行。
一次记分达到20分的驾驶员将被列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风险名单”,并吊销从业资格证。
一次记分达到15分以上的驾驶员需参加相关知识学习和考试,记录将被抄告所在的道路运输企业,并公告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六、记分清除及申请扣减记分规定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一定条件的营运驾驶员可以申请扣减记分,累计最高扣减10分。
对于记分在15分以下的营运驾驶员,也可申请扣减记分,累计最高扣减10分。
七、外省籍营运驾驶员的处理方式
外省籍营运驾驶员在四川违反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将其违法情况抄告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核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记分满20分的外省籍营运驾驶员将被列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风险名单”。
八、道路运输企业的责任和管理要求
道路运输企业应加强对进入监控名单的营运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包括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聘用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制度,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九、背景和意义
本办法的制定是为了加强道路营运驾驶员管理,规范运输经营行为,提升运输服务水平,有效预防各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