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就业见习单位岗位募集条件
一、募集范围
我市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或符合见习单位认定条件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募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募集要求
(一)见习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合法经营;
(2)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见习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并能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3)承诺每年提供5个以上(含5个)见习岗位,并接收至少1人见习;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
(4)有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有完备的见习计划;
(5)能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及时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见习成果等,出具见习证明材料,评估见习成效。
(7)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二)见习对象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间不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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