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开庭,受害者丈夫:妻子伤得太重,神智模糊时连我都认不出来
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张万军
4月11日上午9时许,备受关注的湖南娄底“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在娄底市娄星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宝马女司机肖某及另一犯罪嫌疑人梁某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被提起公诉。庭审之前,受害人谢某的丈夫周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盼此案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
4月11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周先生处得到的一份《娄星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告知书》显示,犯罪嫌疑人肖某、梁某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一案,娄底市公安局于2022年12月16日向本院移送起诉。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庭审之前,周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此次庭审只涉及刑事部分,由于他妻子的治疗仍在康复之中,全部费用还不明确,所以这次审理中不包含民事赔偿部分。对于该案,周先生表示希望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
周先生介绍,2022年9月3日8时37分,他接到交警的电话,称妻子出了车祸,正在医院抢救。他立即赶到娄底当地一所医院,一名护工拿出妻子受伤后的照片给他辨认。他开始时都辨认不出来,因为妻子伤得太严重了。妻子在这家医院的ICU病房救治了4个多月后,于今年1月4日转入康复科治疗,目前的康复进展不是太理想。妻子谢某是一家公司的分拣员,事发时正在上班的途中。
受害人诊断证明书
周先生表示,妻子目前仍不能走路,不能自已吃饭,需要家人24小时照顾。
周先生还表示,妻子现在的神智有时清醒有时迷糊,迷糊时连自己都认不出来。妻子在清醒时曾告诉他,自己只记得被车子从后面撞倒,在被拖行过程中,她曾大声呼喊,并拍打车门,希望提醒司机停车。
延伸阅读:
“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今日开庭,受害女子仍不能自理
4月11日,湖南“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在娄星区法院开庭审理。28岁的肖某某被控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罪将首次出庭受审。受伤者谢女士的父母和弟弟将参加庭审。
案件溯源:
2022年9月,湖南娄底一女司机肖某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宝马机动车,追尾一辆二轮电动车后逃逸,致使女子谢某被拖行直到被交警截停。
网传视频显示,一辆宝马车被拦停在路边,多名交警要求涉事女司机下车并进行呼气测试。女司机最初坐在宝马车内,疑似仍在接打电话,随后被交警勒令下车带至一旁。宝马车驾驶座一侧车轮下方有一位伤者横躺,衣服破损,疑似被拖拽了较长距离。现场有目击者喊“打120”。
警方通报:
警方通报
9月4日凌晨,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报“宝马撞人拖行”:
9月2日23时52分许,肖某某(女,28岁)驾驶湘K牌照小型轿车在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执勤交警随即迅速控制肖某某,将谢某立即送医救治,同时开展现场调查勘验。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51mg/100ml)。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医疗机构正对伤者谢某进行全力救治,生命体征平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事故认定:醉驾超速38%逃逸 承担全责
宝马女司机
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2022年9月2日23:52,肖某某醉酒驾驶湘KA✕✕✕S宝马车(事发时血液内酒精含量124.51mg/100ml)以每小时69公里的速度(超速38%),由南往北行驶至娄底市娄星区吉星路珠山公园东门地段时,轿车左前裙与前方谢某驾驶的电动车尾部相撞,谢某的裤子被轿车左前照灯灯脚卡住,肖某某非但不停车,反而驾车逃离,将谢某拖行至吉星路中澳加油站地段时,被执勤交警截停查获。
交警认定,肖某某醉驾超速,未发现在前方通行的电动车,是形成事故的主因;谢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事故地段,行驶在机动车道内,是造成事故的次因。肖某某驾车发生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报案,反而驾车逃离现场,属逃逸行为,警方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谢某不承担责任。
被撞者家属:另一犯罪嫌疑人从未出面
谢某丈夫周先生告诉海报新闻记者,他们夫妻俩有两个十几岁的孩子。以前他在当快递员一个月收入有10000元左右,妻子在美团优选做分拣工,一个月也有4000多元。由于工作特殊,妻子每天0时至早上需要上班。事发当晚,妻子正是在骑电动车上班途中被肖某某撞倒。
被撞及拖行后,谢某伤情严重被送往娄底市中心医院治疗。“我妻子在ICU住了四个多月,之后转到了康复科治疗。她出事后我要去照顾陪护原来的工作也不能做了,小儿子也交给老人照顾。现在她左半边身体没有力气,不能说话、走路,吃饭也不太好。”周先生透露,事发至今妻子在医院的医药费已达百万元。
“政府和医院打好招呼,暂时不催交我们的医药费,但是现在治疗费也欠了医院90多万元。”周先生说。在此前媒体采访中周先生透露,事发后肖某某丈夫曾垫付一部分医药费后离开。
周先生回忆,今年除夕当天,肖某某的丈夫等人曾带着做好的饭菜到医院探望谢某;此外,因临近开庭,4月7日,肖某某丈夫等人在娄星区人民法院与周先生见面,向周先生道歉并希望得到谅解。“我们还不知道今后的康复状况和所需费用,所以目前还没有提起民事诉讼。”周先生说。
海报新闻记者在周先生提供的“娄星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中看到,犯罪嫌疑人肖某某、梁某某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一案,娄底市公安局于2022年12月16日向该院移交起诉。
据周先生了解,文书中提到的“梁某某”并非此前大众所说的“肖某某丈夫”,“她(肖某某)撞人后没给她丈夫打电话,而是打给汽修店的老板梁某某问怎么办,梁某某跟肖某某说不关她的事,让她跑。梁某某和他的亲属至今也没有和我们见过面。”
被拖行的受害者
受害者情况:生活仍不能自理
周先生表示,妻子是面部朝下被拖拽,全身1/3的地方严重擦伤,造成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现仍在医院救治,无法参加此次庭审,身体状况不容乐观。
“目前我妻子还在康复期,她现在生活不能自理,话也不能说,路也不能走,吃饭虽然可以吃了,但是每次进食时间比较长,喝水的话还是有点差。”
周先生告诉记者,妻子的意识时好时坏。“她的意识有时比较模糊,有时候清醒,现在无法表达当时被拖行的情况。”
此次庭审前,周先生称,妻子已从重症监护室转到康复科治疗,家属商议后暂时考虑不提起民事诉讼。
“我不好估算后期的各种费用,她到底能不能治好,能不能走路,如果不能走路,那就是植物人、残疾人,那个费用不好框算;如果将来能够走路,那可能又是一种算法。”“我想以后再提起民事诉讼。”周先生解释了没有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委,“因为后续的医药费用暂时无法确定,到底还要花多少钱,还要治疗多久都不好说,现在已经花了90多万元了。”
律师:肇事司机面临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肖某某醉驾撞伤人,拖行伤者后逃逸,涉嫌触犯哪些法律?记者采访了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他认为:“肖某某主要涉嫌交通肇事罪,还存在逃逸的加重情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网友认为,肖某某还涉嫌危险驾驶罪,张公典律师表示不会数罪并罚:“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如果实施了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但同时造成了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就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而不是数罪并罚。”
张公典律师同时指出:“如果女司机明知已经撞到人了,且人被拖在了车轮下,仍然不管不顾地开车继续推行,就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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