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材料:身份证(外籍人才为护照)、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称号证书、人才奖项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所获专利及发表论文等,均为电子扫描件。
相关材料:
1.直接颁发提交: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公布文件1份;
2.审核、评审颁发提交:《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审核(评审)认定申报表》1份(网填);
3.审核颁发提交: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公布文件,工作合同各1份;
4.评审颁发提交: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入选荣誉称号的证明,工作合同等1份
除《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审核(评审)认定申报表》需网填外,其他材料自备
咨询电话:烟台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6783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