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参演项目延期申报通知
关于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 参演项目延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申报单位:
由文化和旅游部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将于2020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在上海举行。
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将坚持“艺术的盛会,人民大众的节日”宗旨,追求“经典一流、探索创新”理念,按照“总量控制、注重品质”原则,吸纳中外名家名团展示优秀文化艺术成果。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顺利推进各单位申报工作,现决定将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参演项目申报截止日期顺延至3月31日,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各院团、演艺机构和演出剧场。
三、推荐要求:
1、由著名编、导、演联手打造的新编原创优秀剧(节)目。中外各类具有代表性并经过重新创排的经典剧(节)目。
2、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代表国际水准的具有经典和现代相融合特点、鲜明地域风情和探索创新的剧(节)目。
3、国内代表国家水平、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优秀剧(节)目(如获得重要奖项和最新创排的原创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类作品)。
四、申报资料:
1、表演团体、演出剧目、主创人员、主要演员的文字简介、获奖介绍等宣传资料(中英文);
2、舞台剧照(彩照)、全剧视听光盘等资料;
3、演出概况及观众、专家和媒体的反映;
4、演出队伍的人数及人员组成、舞美条件等具体情况;
5、2020年创排的新剧目,需预报剧本、主创演人员情况简介以及排练和演出计划。
五、填报须知:
1、演出档期须安排在2020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举办期间。
2、填报时需写明具体的演出团体、承办机构名称,项目类别及内容、演出长度及拟定演出日期、拟选演出场所等。
3、在艺术节期间的演出场所由艺术节中心统筹管理,填报单位不要先与拟选演出场所签定正式租场协议。
4、填报以《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参演项目申报表》为准(加盖公章)。
5、填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如有2021年新创剧目规划信息,望请一并递交,保持沟通联系)。
六、报送地点: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演展部
地址:上海市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408室
邮编:200041
电话:021—62720514
传真:021--62720539
电子邮箱: pedep@artsbird.com
联系人:杜鹃、乔霏斐、汤舒琰
特此通知。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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