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横琴新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为年满 6 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 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一)优先保障类学生(简称保障生)
受入学保障的军人优抚对象、警察优抚对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抚对象、抗击疫情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协议类高管等人员子女。
(二)户籍类学生(简称户籍生)
1.具有横琴合作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法定监护人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澳门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简称政策生)
1.法定监护人为横琴合作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
3.法定监护人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香港籍或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4.珠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
(四)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积分生)
达到 2024 年横琴合作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横琴合作区户籍学生,由其法定监护人在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下载《暂缓入学申请》,填写后与相应资料一并提交到横琴合作区民生局窗口,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