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沧州中考志愿批次说明:
2023年中考志愿分五个批次: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
(1)提前批
3+4本科;沧州市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培养院校: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只有吴桥、孟村、献县的考生可以填报,且考生必须是本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第一批
各县(市、区)第一批:本县(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
主城区第一批:沧州市第一中学、沧州市第二中学、沧州市第三中学、沧州外国语学校及沧州市第一中学、沧州市第二中学的特长生志愿。
考生可在本批次任选1-4所学校进行填报(填报特长生志愿的考生必须是该校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
(3)第二批
各县(市、区)第二批:本县(市、区)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学校,本县(市、区)民办高中学校,在本县有招生计划的县域外市域内民办高中学校。
主城区第二批:沧州市第五中学、沧州市民族中学、沧州市第十一中学、沧州市运河区颐和中学、沧州市运河区星河艺术中学(全部招收艺术特长生),在主城区有招生计划的主城区外民办高中学校及沧州市民族中学、沧州市第十一中学、沧州市运河区星河艺术中学的特长生志愿。(填报特长生志愿的考生必须是该校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
考生可在本批次任选1-3所学校填报。
其中民办高中的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在沧州市教育局官网查询。
(4)第三批
沧州市市属职业院校。包括市属的5年制高职、“3+2”高职、普通中专学校,填报时要选择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考生可参照《2023年沧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填报。
(5)第四批
省属、外省、外市职业院校。为省部属、外省市属、市属跨市招生的“3+2”高职、5年制高职、5年制联合培养、普通中专,填报时要选择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考生可参照《2023年沧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填报。
录取顺序及说明
录取顺序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每个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严格按录取批次录取,每一批次录取后,考生信息都在数据库中做了录取标记,就不能参加其它批次的录取了。对于报考的中高职志愿,先对我市第三批中高职进行录取,再进行第四批其他院校录取。
1.提前批志愿录取说明
此志愿为单项志愿填报,即考生如果填报,只能选择列表中的一个志愿。
“3+4”本科为我省推出的“三年中专+四年本科”学制的院校,省考试院按照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体育共630分)确定录取分数线,达到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及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考生被录取后则不再参加下一批次高中志愿的录取。达到招生计划数则不再录取,填报时要选择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
沧州市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根据沧教师[2023]2号文,相关县按招生计划的1.5倍,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下一批次高中志愿的录取。
2.第一、二批志愿录取说明
(1)采取平行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到志愿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如果第一批次落选,并且下一批次填报了志愿,则会在下一批次中继续参与录取。
(2)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生录取按考生志愿和核定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划出录取参考线。在录取控制线上按分配的指标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学校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可降50分(含50分)录取,对降分后仍不能完成统招生分配指标的,该初中学校指标收回,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各县(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方式可参照执行。录取对象为每所初中学校内具备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对有转学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和具备我市户籍在外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回我市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不占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成绩达到所填报志愿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可以被志愿学校录取。
(3)一般高中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统招录取。
(4)第一、第二两个批次实行分阶段录取,即第一批次
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批次的录取。
3.第三、四批志愿录取说明
此类志愿考生可以在每个批次填报一个志愿,即考生可以在每批次选择一所学校和一个专业。最终依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特别提醒
1、“3+2”“3+4”贯通培养学生转段淘汰率原则上不低于5%,5年一贯制贯通培养学生也有相应的淘汰机制,考生合格者方可转段或升学,未参加转段或考试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转段。“3+4”转段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后期的普通高考、高职单招、对口升学等形式的录取。
2、考生要认真阅读《须知》内容,招生录取工作信息以市、县两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信息为准,切勿轻信个别学校、社会招生机构和非法中介的承诺,给考生学业带来影响。如有不明事宜请向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