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项目计划
我校招收20名艺术生,其中音乐类(声乐)3人、音乐类(器乐)2人、舞蹈类2人、美术类13人,各类别考试说明详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24〕63号)。
二、报考条件与报名方法
(一)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为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教体〔2024〕13号)规定符合我校报考资格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已报名参加我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艺术素质测评等级必须达到A等级(外市符合条件的考生如没有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请提供所在市音乐美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的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参加考试,即在音乐类(声乐)、音乐类(器乐)、舞蹈类、美术类中选择其中一类报考,其中报考美术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或色弱;报考舞蹈类的考生,身高要求须达到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身体比例协调。
(二)报名办法
1.凡符合艺术生招生条件且需要报考的考生,必须在5月28日11:00至6月1日16:00自行登录中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报名,报名网址:
http://61.142.114.234:8004/(外网)。
2.艺术素质测评等级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艺术教师用教师 账号登入系统导出,加盖毕业学校公章,考生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3.报考打击乐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填报选考的第二种乐器。
(三)报名资格确认
学生报名时间截止后,我校将在6月13日前在中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中对考生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核验,并录入审核意见。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将通过中山市永安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zsedu.cn/yazx)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于6月14日前进行公布,公示期5天。
三、考试时间与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24年7月4-5日。
(二)考试地点
1.音乐类(声乐)安排在中山市濠头中学参加考试。
2.音乐类(器乐)安排在中山市濠头中学参加考试。
3.美术类安排在中山市实验中学参加考试。
4.舞蹈类安排在中山市实验中学参加考试。
详细考试时间和安排见各类别校际联考考试方案。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方式
6月24-26日以考生所在初中学校为单位到相应类别校际联考考点领取。
音乐类(声乐):中山市濠头中学(具体地点:行政楼五楼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760—85319350。
音乐类(器乐):中山市濠头中学(具体地点:行政楼五楼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760—85319350。
美术类:中山市实验中学(致远大楼5楼综合办);联系电话:0760-88331091。
舞蹈类:中山市实验中学(致远大楼5楼综合办);联系电话:0760-88331091。
五、术科测试总成绩
(一)术科成绩:
术科测试总成绩满分为6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公布时间:
2024年7月7日前。
(三)公布方式:
考生成绩将在中山市永安中学官网(http://www.zsedu.cn/yazx)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含考生姓名、性别、毕业学校、考试项目、考试成绩(含总成绩与各项目成绩)等。
如果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天内向考点学校申请复查。
六、志愿填报
艺术类考生可填报两个学校的志愿,中考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进入中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已报名学校的艺术类招生志愿并确认,方可参与艺术类招生投档。
七、录取规则
(一)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教体〔2024〕13号)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24〕63号)文件精神和录取要求进行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到C等级或以上,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8分。
(二)各类别考生术科测试总成绩不得低于420分。
(三)艺术生中考文化课成绩按总分A或总分B中的高分值执行,艺术生中考文化总分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总分B的A等级线对应分数。投档时,当考生总分A和总分B对应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均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按总分A或总分B中的高分值执行,否则按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达到要求的对应中考总分执行。
(四)艺术类投档时,按计分科目总分(满分600分)×60%+术科成绩(满分600分)×40%合成投档总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中考文化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艺术类招生文化成绩要求、术科成绩最低要求、符合考查科目等级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五)若投档计划数末位出现两人或以上投档总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者优先,若术科成绩也相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将转为我校 A 类计划,不设补录。
(六)艺术类招生录取时不享受高中招生录取照顾政策。
八、其他规定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必须保证符合我校各项目的报考条件,中考体检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凡被录为我校艺术类的考生,须签订相关艺术生培养协议书,严格按要求参加学校相应的艺术训练和表演。
九、咨询及申诉
中山市永安中学官网:http://www.zsedu.cn/ya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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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60-88855333
投诉电话:0760-88818000
本方案涉及政策与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文件不一致时,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文件为准。本方案由中山市永安中学艺术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