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宁市体育中考缓考政策
因伤、病不能如期参加运动技能素质考试的学生,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医疗诊断证明或病历,所在学校审核汇总并报考试组织部门批准,可申请缓考并给予一次补考。
现场考试过程中(不含100米游泳),因伤病未完成全部项目考试的,可申请一次补考,但必须是全部项目补考,且当次考试已取得成绩取消。
因伤病未完成100米游泳项目考试的,可申请一次补考。补考集中安排在现场考试结束后10天和20天左右两个时间点进行,由考生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时间补考。
其他事项
(一)家长和教师要高度重视考生体质健康,循序渐进、科学指导考生进行适度的锻炼,密切关注考生的身体变化,避免在康复期进行剧烈运动或在考试前进行高强度突击训练。
(二)如果运动后出现呼吸困难、心率异常、过度疲劳等情况,要及时咨询专业医生。
(三)针对心肺功能要求较高的项目,建议考生在报考前对自身身体状况进行充分的评估。
(四)本方案仅适用于2024年。
(五)本方案解释权归海宁市教育局,未尽事项由海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